2010年10月11日,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水运院、中交水规院编制完成的《“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北京举行了专题研讨会。会上,来自全国水运领域的七十余位专家及行业代表围绕实施方案展开交流与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按照技术突破和示范应用、技术完善和全面推广、达标三阶段总体推进的思路,该方案明确提出“十二五”水运行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及实施安排,将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的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指导水运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绿色水运奠定基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十二五”期间,水运行业要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提高水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核心,提升水运行业节能减排理念,调整运输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完善法律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在水运业的深入开展,重点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开发等领域,促进水运业朝着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发展,为建设绿色水运奠定基础。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在交通运输部的积极引导下,港航企业充分发挥其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采取结构性、技术性和管理性节能减排措施,提高了能源利用率,取得了一定的节能减排成效,完成了阶段性的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编辑: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