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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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闭环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产品召回应急管理

  随着中国世界制造工厂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环境的恶化,很多国家利用中国制造企业在消费者保护法案领域的疏忽,对中国制造的产品实行非关税贸易壁垒制裁,导致近年来中国产品在欧美日等国家强制召回的案例时有发生。根据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的公布数据,20086月份一个月时间内仅欧盟区域内海关拒绝进口及强制召回、自愿召回的中国非食品类产品案件高达79起。在如此高发的产品召回国际环境下,中国制造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海外产品应急召回事件。

 

  中国制造企业在国际贸易市场上面临产品责任险的巨额索赔风险,以及大范围从消费者及经销商处强制召回产品的风险。在国内,随着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缺陷产品管理法规的相继出台和执行,我国相应召回法律制度逐渐健全,加大了企业面临着的召回风险。在2008年下半年,我国国内发生了三鹿奶粉召回事件,使得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之外,开始关注召回运作管理。此次召回的三鹿奶粉总量超过1000吨,涉及退赔金额约7亿元以上,在巨大的召回产品量和巨额的索赔额前,企业需要思考在有限资源和成本的条件下如何保障召回活动顺利完成。

 

  我国学者对召回的研究往往着眼于从国家宏观层面上,很少有从企业和供应链的角度着手,系统地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战略和实施方案。本文从闭环供应链的视角出发,研究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的召回运作管理。

  

  产品召回是在既定的时间范围限制内将产品从供应链各节点回收的过程,召回的产品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功能缺陷。该过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产品制造商组织发起并将必要信息及时告知给供应链上合作伙伴及最终顾客,通过相关必要处理方式(完全回收、维修、更换、退货等方式)消除缺陷产品对消费者影响的过程。

 

  虽然产品召回主要责任人是产品制造商,但是召回活动的执行人往往是供应链上的成员伙伴,尤其是海外召回;同时,产品缺陷也会影响供应链下游成员产品质量或功能实现,比如三鹿事件中的奶糖制造商以及其他乳制品制造商。产品召回是一个涉及到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活动,所以要从整个闭环供应链的角度出发考虑对召回活动的战略管理方案来保证召回活动的有效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

 

  应急运作管理是在突发事件对企业的日常运作发生可能的偏移的情况下,企业所实施的保证企业运作系统迅速恢复常态或者稳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方法。召回活动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性、隐蔽性、高度不确定性、破坏性、非程序性决策等几个基本特征与突发事件的基本特性相吻合,使用应急管理的思想对企业召回活动进行管理将会提高企业召回管理的有效性。

 

  在当前环境以及风险下,核心企业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系统地使用应急运作管理思路在供应链中组织并实施召回管理,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执行召回并尽可能减少核心企业以及整个供应链的损失。

  

  召回可根据企业的召回意愿以及召回原因分类。

 

  按照企业的召回意愿可将召回分为强制召回和自行主动召回。强制召回往往是由国家或者行业协会根据产品潜在的或者已表现出来的对顾客或者使用者利益损害,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制造商、分销商或其他涉及的机构强制执行。在RAPEX公布20086月份的数据中,涉及中国产品的79起案件中40起是RAPEX禁止销售并强制召回的,约占51%。主动召回主要是在产品潜在危险爆发出来之前,主动避免对顾客和使用者的伤害,也是企业为了避免潜在更大的声誉、索赔损失。同时企业实施主动召回,还可以增加顾客对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的信任,进而增加企业产品的销量。在RAPEX公布20086月份的数据中,32起案件是由进口商、经销商或者制造产品的中国企业主动召回的,约占41%。

 

  按照召回原因分类,则可将召回分为产品内生因素及产品外生因素两大类

 

 

 

 

责任编辑: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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