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上涨压力加大,但合同煤价的上涨苗头却被国家发改委及时遏制。记者25日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先后与神华、中煤集团,以及内蒙古伊泰集团,山西同煤、晋煤、阳煤、焦煤集团、河南郑煤集团进行座谈,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特别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企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家发改委更明确表示,对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据悉,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而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煤价上涨不仅影响下游行业经营,还会加剧社会通胀预期。
因此,“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上述负责人称,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国家发改委表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库存处高位的秦皇岛港的煤价依然坚挺且每吨小涨5--10元,对合同煤价形成“诱惑”。
记者从秦皇岛港了解到,截至6月23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为596.50万吨(其中内贸588.60万吨、外贸7.90万吨)处于相对高位水平线。但是,秦皇岛港各煤种报价却较前一周均微涨5--10元,远高于合同煤价。
以神华为例,其2010年的合同煤价5500大卡电煤国内长约销售合同价为570元/吨,相比市场煤价每吨低了近200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些煤企调高了合同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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