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引起社会震动的“力拓案”终于经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结案而落下帷幕。其中,来自天津的胡士泰(已加入澳籍)和刘才魁及其他两名力拓上海代表处成员得到法律惩处。
与此同时,案发初期抵触情绪颇大的力拓公司一反常态地发表声明,宣布解聘胡士泰等4名员工。声明者认为,目前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原驻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名员工在中国工作期间曾参与了不光彩的活动。毫无疑问,这与力拓公司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为了与公司的标准一致,力拓公司决定解聘这4名员工,力图切割干净。
法院在审理中,将胡士泰的身份称为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将另3名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称为中方雇员,以区别胡士泰系澳大利亚籍。案件定性也由上海有关部门在8个月前向新华网记者透露的“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改为这次宣判中认定的“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从罪行级别上有所降低。而受贿罪又成为控辩双方辩论和引起人们关注的焦点。
如果暂抛开这几名雇员所犯的受贿罪名,单从他们为雇主不遗余力的奔走,从而使力拓不断打开中国市场的角度而言,他们应算该公司的称职雇员,否则,年资最长的胡士泰不可能稳坐公司驻华首席代表的交椅。刘才魁虽到力拓的时间并不太长,但在他们的客户、亲朋圈中,也有“勤奋”“好学”“挺通情达理”的好口碑。他们所受的教育或大学或中学,都是国内和市级的知名学校。为培养自己儿子倾尽心血的刘才魁父母,当得知自己的儿子被力拓百里挑一地选中时,兴奋之情难以言表;然而,当听说儿子身陷囹圄,年过六旬的父亲刘医师不禁老泪纵横。自从儿子常驻上海、奔走于全国之后,他与儿子见面不多,但每次见面通话,这位外科手术技艺精湛的老医师都要叮嘱几句努力工作之类的话语。当他们夫妇二人进入上海一中院审判厅时,见到已是囚服在身的儿子,听到法官宣判,打击也自然是巨大的。
随着改革开放,国内越来越多的优秀儿女进入外资企业就业就职,应在保持自身虚心、勤奋、努力、忠诚的优良素养,展示中方人员高超技能与本领的同时,从操守道德上不逾越纯洁守身的基本底线、遵纪守法。透过力拓案件,特别是4名雇员犯罪的反面教材,也给打“洋”工者中,手中握有权力者如何遵守职业道德、如何不违法乱纪提出了警示。通过这起案件,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全党、全民展开普法教育的同时,外国、外资在华企业对如何教育雇员遵守中国法律和督察其行为操守,责任同样重大,不能让雇员以身试法,拿到了使自己从中获得的商业情报并取得巨大利益之后,轻俏的一句“不光彩活动”切割了事。
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审理,因涉及到其中的商业秘密而不公开,但由此产生的震动远没有结束。当案发时,与进口铁矿相关的行业、机构和企业就开始了整肃与告诫,一些经常奔走露面于各种场合、口无遮拦的串场“明星”人物也开始收敛。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提出要将铁矿石谈判上升到国家层面,但无论国家也好,行业、企业也好,其中的秘密、机密部分绝不能被不设防地侵犯,或被轻而易举地得到,对涉及到国家乃至企业的核心机密的知情者教育、警诫,必不可少,而且约束机制和制度的完备至关重要。“力拓案”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4名犯罪人员身为力拓雇员,在为公司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自己也获取了巨额“回报”。通过“力拓案”的审理,告示我们现行的铁矿石谈判绝不只是“话语权”“统一对外”那么简单,谈判与贸易的整体现状,是不是为这种不甚完备体系所产生的漏洞付出了惨痛代价,也为其寻租肥私带来了条件、机会,都应进行深刻反思。
长期以来,所谓“长协矿”一直是趋之若鹜的烫手货,而“长协矿”与“现货矿”之间的价差,如同当年“计划内”与“计划外”钢材一样,催生了一批人“暴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批腐败分子。当然,矿与钢材不同的是,曾在一二年前出现了“长协矿”价格高于“现货矿”价格的短暂时期,然而这种长期存在的利润空间,使一些有谈判资格的大钢厂,一方面积极获取资源,另一方面将多余矿石转手卖给没有获取“长协矿”资格的中小钢厂,中间抽取较高费用,直至出现了去年1月份唐山进口铁矿石贸易会议上,以签订行业合约的形式,试图严禁倒卖长协矿的做法。同时,“大钢厂倒卖铁矿石一年赚200亿元”“卖矿比炼钢赚钱”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为此,地处上海淮海中路300号新世界大厦中的力拓代表处门庭若市,4名涉案雇员获取“回报”的机会也自然产生。正是这种低买高卖从中获利的“榜样力量”和身份差异,很难消除铁矿石贸易的乱象,“一致对外”变成“一致对钱”也就不足为奇了。制度制定缺陷本身决定了法办4名雇员之后还有其他人员前仆后继、铤而走险的可能。
所以,“力拓案”一审的结束,留给我们的思考刚破题。
责任编辑: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