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农超对接”在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促进价格基本稳定中大显身手。通过“农超对接”,连锁超市的生鲜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能降低15%左右。
“农超对接”是2009年商务部和农业部在中央财政支持下联合开展的一项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工作,这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和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鼓励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缩短中间环节。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在17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经过两年的实践,“农超对接”在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缩短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经过多级批发、多级零售,每个环节都至少加价5%-10%。“农超对接”省去中间环节,使流通成本显著降低,推动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15%。既可以让利于民,降低了零售价格,也让利于农,提高了收购价格。
二是保障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农超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双方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可有效保障农产品稳定供应,平衡产销关系,稳定农产品价格。
三是实现质量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实施“农超对接”,超市直接采购农产品,参与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均可控,实现了质量可追溯,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超对接”,超市指导农民按照消费需求进行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培育了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初步统计,全国有2000多家零售企业不同程度开展了农超对接,有的蔬菜农超对接比例超过50%。“农超对接”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近1000个。仅2009年17省区市试点企业建设205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冷库,新增库容30万吨。通过农超对接培育农产品品牌800多个,参加对接的农户年均增收4000多元。
五是改善消费环境,方便居民消费。通过“农超对接”,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鲜活农产品,改变去菜市场购物模式,改善了农产品消费环境。
“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入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三方面的共赢。
当前,“农超对接”仍处于试点阶段,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还比较低。农超对接覆盖面还不宽、发展还不平衡,超市农产品经营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生产组织化也有待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有待进一步完善“农超对接”发展机制。
这就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把“农超对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从临时性、季节性对接扩大到长期性对接;进一步加强主产区和主销区合作,从省内对接扩大到跨区域对接;从长贮存期产品对接为主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鼓励学校、工厂食堂、餐饮企业等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多元化产销衔接关系,降低流通成本。
二是提高“农超对接”质量。深入推进超市向农业生产过程延伸,促进双方建立更长期、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关系,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制订实施农超对接格式合同,明确对接双方权利与责任,促进农超对接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水平,加快制订农产品流通标准,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规范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广应用现代流通技术,以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发展在线农超对接平台,促进农超对接信息化、现代化。稳步发展农产品网购,鼓励上网买菜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农超对接”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一批重点示范项目,提高支持标准。支持超市和合作社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帮助农产品创品牌。加大对冷链物流中心的信贷投入,运用供应链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与税务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落实力度,研究采取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等办法,落实抵扣政策。进一步降低和规范农产品进场费及摊位费。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超对接”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日前,商务部表示要把推进“农超对接”作为当前重大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力争“十二五”期间大中型城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翻一番,达到30%。农业部也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超对接的组织领导,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广泛搭建多种形式对接平台,切实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扶持。
“农超对接”一手连着蔬菜基地,直接关系到菜农的“钱袋子”;另一手连着蔬菜消费者,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菜篮子”。我们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菜园子”直通“菜篮子”,我们的“菜园子”会更加生机勃勃,“菜篮子”将日益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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