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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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研究

    区域中心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和未来经济增长的重心,是交通运输枢纽和不同运输方式提高效率的衔接点,因而,区域中心城市是物流活动较为集中的地方,是区域物流的集散和中转中心。构建合理的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有利于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区域内其它城市为支持的高效运转的区域物流服务体系,对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区域中心城市的物流配送总体能力有了一定的改善,特别是在需求较大的商业领域,如大型连锁企业、大卖场等新型商业业态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一些机制灵活、经营规范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也纷纷崛起。在社会化物流配送方面,少数国有商业批发企业和大型零售连锁企业正在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开展社会化物流配送服务。


    现阶段,我国区域中心城市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要业务仍停留在传统领域,在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中占主体地位的物流配送企业主要是一些原来的国有大型仓储运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但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条块分隔严重,整体经营形势不容乐观,反映在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


    1.大多数中心城市现有的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只能满足低水平、低效率和小范围的物流配送服务。目前我国区域中心城市的物流配送设施虽然数量多,但总体水平不高,绝大多数企业物流配送结点的布局、规模和配送服务范围不合理,配送中心在物流领域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也相对较少,技术装备水平还很低。


    2.社会化的配送中心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连锁商业的发展,配送中心的建设逐步受到重视,特别是连锁企业自建配送中心的积极性很高。目前全国有700多家连锁公司,其中较大型的连锁公司已在建设自己的配送中心,甚至一些店铺数量少、规模不大的中小型连锁企业也在筹建自己的配送中心,以期实现100%的商品由自己的配送中心配送。由于缺乏社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物流配送企业,而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化的配送中心的投资相当巨大,配送量过小会造成负债过多、回收期长,反过来又影响连锁企业的发展;同时,社会上又有相当数量的仓库、车辆等设施在闲置,形成了投资上的重复、浪费等,导致社会化配送中心建设发展相对滞后。


    3.企业配送中心的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不能为中心城市对经济辐射区域开展物流配送网络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许多配送中心作业缺少电子扫描装置,配送中心内部的数据采集、配送中心与外部的接口系统如EOS、EOL、EFT等在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一些配送中心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但其计算机的应用也仅限于配送中心内部业务、事务管理,对半程序化的问题决策,如货物组配、运输车辆的送货路径规划、多因素的最优库存控制、多配送中心选址决策、配送中心物流成本控制、单品的物流成本控制等核心的支持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从而使连锁企业MIS系统不完整,反过来又使配送功能低下,尤其在连锁商业的配送中心中,管理软件多为自行开发,且偏重于商流业务系统,从而减弱了对物流配送的支持力度。


    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所占比重仍然偏小。第三方物流在物流市场执行主体中比重仍然较小,目前我国物流市场上物流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供货方,而第三方物流所占比重很小。另外,从国际上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查统计,独立于商品供给方和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物流在整个物流市场中的比重,我国仅为18%,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比重水平。


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策略


     从总体上说,要完善我国区域中心城市的物流配送体系,应主要抓住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流配送网络的建设;二是物流配送企业的培育;三是物流配送政策的制定。这三方面内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产生效应,在效能集成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完整高效的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一、物流配送网络的建设


    物流配送网络的建设主要包括配送结点的建设和配送通道的建设两个方面,而每一个配送结点既是集货、保管、分拣、加工、送货的物理结点,同时也是一个收集、发布和处理信息的信息结点,因此,物流配送网络的建设应是物理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的统一。


    1.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服务圈。

 

  要建设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网络,首先应当确定合理的物流配送服务圈。物流配送服务圈的构筑应以中心城市及其经济影响或辐射范围为重点,以社会化的物流配送结点(包括物流园区中的配送功能区以及社会化的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为依托,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以服务于该范围内的各类制造企业、各类商贸企业、各类开发区、各类贸易批发市场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构筑中心城市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网络。同时,合理的配送半径是构筑中心城市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网络的重要基础,确定中心城市物流配送服务圈的半径,不应单纯以时间或距离来确定,而应根据中心城市对所在区域的经济影响范围或经济辐射范围来确定。其中应重点确定中心城市市域物流配送和区域物流配送两层物流配送服务圈。


    (1)市域物流配送服务圈。市域物流配送是以区域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客户为服务对象,由于城市范围一般处于汽车运输的经济里程,这种配送方式可直接配送到最终用户,大多采用汽车进行配送。所以,构筑市域物流配送服务圈时,应以中心城市中的配送结点和市域道路网为依托,形成面向中心城市自身范围内的重要产业基地、商品集散地、城市消费功能区的市域配送物流服务圈,重点是提高面向商贸企业的物流配送效率。


    (2)区域物流配送服务圈。区域物流配送是以较强的辐射能力和库存准备,向区域中心城市经济辐射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提供配送服务。构筑区域物流配送圈,应以中心城市配送结点以及中心城市到经济辐射区域内其它城市的综合配送网络为依托,以经济辐射区域其它城市市域内的物流配送中心和城市道路网络为支持,形成面向整个经济辐射区域的货物分拨及用户终端物流配送服务圈。


  2.物流配送结点的建设


    (1)确定配送层次。就覆盖整个区域的物流配送需求而言,配送结点可考虑分为两个层次来建设,即建设一个市总配送中心和若干个城区配送中心。


    (2)确定配送结点的布局和规模。在确定配送结点布局和规模问题上,可考虑借鉴国外物流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区域中心城市及其辐射区域的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空间服务范围、货物需求量、城市土地利用现状、规模效益、城市总体规划、配送货物的流量和流向以及道路通达性等多方面因素。其中配送型物流园区布局除考虑常用的区位因素和非区位因素外,更要研究主要的经济辐射方向的物流配送需求,从而在选址时注意考虑临近主要辐射方向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中心城市和区域内各其它城市的配送结点的选址要从整体出发,相互协调、相互统一,充分考虑现有和规划建设的综合运输网络,使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其它城市的配送结点之间具有良好的通达性。


    (3)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建设各层次的配送中心时,应同时加强各配送中心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网络的建设应考虑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建立起支持电子商务的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系统,完成与货主企业、银行、保险、税务、商检、海关等联网,实现信息互换,通过建立网站或通过区域物流信息平台以标准格式支持数据传输和处理,发布信息、接受访问,并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功能。


  3.物流配送通道的建设。


    物流配送通道与通常所说的一般货运道路有所不同,它是指连接配送中心与其它主要物流节点(包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大型交通枢纽站场等)的货运道路。物流配送通道网络就是连接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之间,以及它们和外部交通基础设施之间的货运道路系统。物流配送通道网络规划的主要目的是构建快速畅通的货运道路体系,保证配送中心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各结点之间的各项物流功能顺利实施,达到货畅其流的目的。


    物流配送通道的建设相应地包括两个方面:总配送中心与经济辐射区域各其它城市配送结点之间的中长途配送通道;总配送中心与各城区配送中心以及各城区配送中心向终端客户配送的短途配送通道。

    中长途配送通道应主要立足于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其它城市之间的综合运输网络干线,因此,应当注意区域内综合运输网络规划和建设的协调统一。短途配送通道主要依托城市干道,其实质是配送车辆的通行权和停车权的分配和保障问题。


  二、物流配送企业的培育



    合理和高效率的物流配送体系离不开信息化、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的培育主要是组建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企业,组建的方式主要是对现有的从事物流配送的企业实施整合改造,改造中要充分发挥现有的运输、仓储、批发类和连锁类企业等潜在的资源和网络优势,以整合、改造为主线,发展壮大一批现代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现有相对具有较强实力的传统运输、仓储、批发类和连锁类企业之间采取兼并、联合、联盟、入股、控股等资产重组方式调整经营结构和经营方式,通过增添集装箱牵引车辆、冷藏货物配送车辆、散装货物配送车辆和专门运送液态、气态、颗粒状货物的特种专用车辆,提高配送车辆中特种和专用车辆的比例,加快实现配送车辆的厢式化进程;加强配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通过物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储存、分拣、装配、条码生成、挂标刷标、集货配送等功能。在整合现有物流配送企业的基础上,再通过合资、独资等形式积极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国内外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逐步发展信息化、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企业。


  三、物流配送政策措施


    制定物流配送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和物流配送企业培育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以便保证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和物流配送企业培育的顺利实施。


    1.支持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的政策。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包括配送结点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和配送通道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其中,配送结点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确定建设主体和投融资体制、确定建设配送结点的有关优惠政策、确定建立物流配送标准化体系的有关措施等;配送通道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主要是配送通道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及交通管理组织和优化。


    2.支持物流配送企业培育的政策。物流配送企业培育的政策保障措施主要是建立规范的物流配送市场管理体制。在物流配送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下,原有市场管理体制已经存在与现代物流配送发展不相适应之处,制约着物流配送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规范的物流配送管理体制的手段包括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方式,直接管理包括鼓励政策、限制政策、准入政策等,间接管理包括各种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由于我国现阶段物流配送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物流配送企业的准入管理应以限制为主。如在美国,物流配送业的发展以及物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业务方面大体经历了管制到放松管制,然后发展到企业自行选择三个阶段。借鉴国外物流配送发展的经验,我国中心城市物流配送市场准入中应加强技术资格的要求,如注册资本要求限制、技术人员要求限制等,以改变物流配送市场在低水平服务的层次上恶性竞争的局面,给资质等级较高的配送企业创造发展的利润空间,促进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增值性的物流配送服务。


    在加强物流配送企业市场准入限制的基础上,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鼓励物流配送业务的整合,提升物流配送企业的供给能力。如为国内外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在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方便,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交通管制、工商监管和财政税收等方面,与当地企业一视同仁,以便使他们与当地配送企业相互竞争和协调发展等。


    总之,我国已经明确将发展商品配送作为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实现流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我国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本文就区域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设措施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探讨,提出了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对区域中心城市现代物流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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