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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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新规提醒卖家须诚信

    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吃“后悔药”,无理由取消订单。虽然此制度目前尚未强制执行,但依然引来一片争议声。

 

  支持方:

  冲动型消费者可吃“后悔药”

 

  “因为淘宝,变成购物狂。”发出感叹的是南京某家电公司员工朱小楠。身为网购达人的她,曾创下一天签收10个包裹的纪录,“不少东西确实是受图片、价格诱惑而冲动购买。例如,有一次,我通过一网店代购了韩国的一套休闲服,结果拿到手一看,上衣袖子小得连胳膊都伸不进去。好说歹说卖家同意退货,为此我多花了60多元的运费。”

 

  像朱小楠这样的冲动型消费在网购中随处可见。他们看到中意的商品立刻下单,但买到之后又觉得不喜欢或者根本不需要;大多网店卖家为了赚得发货快的好评,接单之后立马发货,货物一旦发出,订单无法取消。而且,几乎所有卖家都明文告示:只要不存在质量问题,一般不能退货或退款。“如果在旺旺上说要退货,往往要催好多次甚至威胁给差评才会有人搭理。”朱小楠说。

 

  对钟情网购的消费者来说,设置冷静期制度无疑是一件好事。“冷静期制度如果真正能够实行的话,给我这样的购物狂以冷静思考的时间,就可以少花不少冤枉钱,真是太好了”、“设置冷静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冷静期里可以重新考虑这些物品特别是昂贵消费品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会减少许多麻烦和纠纷”、“此举可以减少买到假货的风险”;还有消费者认为,现在网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一新规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执行的商家肯定会增加竞争砝码,大大增强消费者的认同度……网民们一片赞同声。

 

  反对方:

  买来退去商家无所适从

 

  对于此项新制度,更多的“掌柜”表示了担忧。小颜是上海一家三皇冠女装网店的“掌柜”,她告诉记者,经常遇到一些买家,拍下衣服,又后悔,“说实话,我们很讨厌多次跑单或退货的人,这类人会列入店里的黑名单,拒绝和他们再进行交易。因为,无论是跑单还是退货,都会增加我们的人工成本,因为要重新清点库存、重新上架。”

 

  杭州“掌柜”阿卡则认为,所谓的“冷静期”无疑纵容了非理性消费,同时也是对信誉商家的一种侵害,“比如有人拍下了宝贝,要求我马上发货,如果不及时发货就不要了。你说我是发,还是不发?不发吧,这单生意就丢了。发了,又怕对方收到货后,以冷静期为由退货。这样,让我们无所适从。”

 

  其实,淘宝从去年开始就启动了消费者保障计划,推出了“先行赔付”、“七天无理由退换”等服务,这和设立“冷静期”的出发点是一致的。然而,就目前来看,“七天无理由退换”的承诺实行情况并不乐观。大部分网店关于退换货,还另有自己的“小规矩”,如“商品无质量问题不退换;因款式、颜色、材质等自身选择造成的不合适,不提供退换”、“顾客如对产品不满要求退款,应在自签收之日起两日内提出,过期无效”,等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规明确要求,卖家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如图片与实物必须相符,这其实是提高了对卖家的诚信度要求。一旦无条件退货次数多了,卖家无异于自找麻烦。

 

  专家:

  “冷静期”制度不能一刀切

 

  “冷静期不应当一刀切,而应当根据商品的特点,让买家和卖家进行双向选择。”多年来研究电子商务的南京市商务局巡视员何俊廷认为。例如,卖家所担心的一些买家可能会滥用“冷静期”频繁退货,干扰其正常经营秩序的事实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冷静期的设置应根据交易大小区别对待。例如,可以设置一个价格区间,来判断某件商品是不是适用于“冷静期”;不同的价格档次,“冷静期”的长度也可以不同。这样,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会方便很多。

 

  此外,对于时间性很强的商品的冷静期应该有特殊性,例如热门赛事门票、热门演唱会门票等,设置冷静期会给商家带来损失,因此在冷静期设置上应该有特殊性。而且,“冷静期”制度也不适用于冷鲜、食品、化妆品、药品等类商品。

 

  业内人士指出,国外商品的冷静期的主要规定是用在直销商品中,如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都是7天冷静期。对国内电子商务发展来说,从长远来看,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减少交易的纠纷,树立平台经营者的形象,最终促进国内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互联网是效应增值器,人与人的互联,人与物的互联,物与物的互联,通过互联将孤立的信息集成后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产生相互乘积甚至乘方的效果。”南京大学教授钱志新说,“在越来越规范的商业环境下,未来电子商务的魔力不可估量。”

 

责任编辑: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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