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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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诚通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与实践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和实践先于物流金融理论的思考和概念的形成,并在创造日益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过程中促进着物流金融理论的成熟和进步。下面我就中国诚通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与大家分享。

一、中国诚通发展物流金融的基本情况

中国诚通集团(CCT)所属成员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CMST)是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在中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最早、规模最大。中国诚通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中央企业,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100多家标准化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300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年4000万吨。良好的市场品牌、规范的管理经验,尤其是遍布国内各主要城市的仓库网络,是诚通集团开展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独有的优势。早在90年代初,集团下属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就提出了与银行合作,开展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的建议,为此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1996年开发出中国第一个具有物资银行功能的质押管理软件,当时尽管企业极力想开展此项业务,但由于银行认识不统一,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1999年中储开始了仓单质押业务,通过6年实践,已探索出了多种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模式,并不断创新,业务量逐年扩大。目前中储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深发展等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近500家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监管服务,质押融资规模累计达15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至今为止,没有出现过一起呆、死帐,银行和企业十分满意。 今年一季度诚通集团物流金融业务实现大幅度增长。质押监管业务与上年同期相比,客户数量、业务笔数、质押量、货物总价值、贷款额均不同程度的增加。系统内有27家单位与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质押贷款融资服务。融资额达1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8;累计质押货物66.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66.2;累计质押货物价值2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6;监管收入同比增长365。业务呈现向库外和生产企业监管发展的特点,监管质物的品种出现多元化特点,矿砂、煤炭和有色金属的比例增加。集团现有业务资源每年可开展500亿元规模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下一步通过对社会仓库资源整合开展租赁经营和管理输出,仓单质押融资的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

二、发展物流金融的作用和意义

从诚通这些年的企业实践中可以看出,发展物流金融业务对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其一,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物流金融所涉及的三个主体之一是工商企业。“零库存”是供应链上工商企业的追求与理想,也是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的关键。但在实际运行中,库存在所难免,且多为不合理库存,使得供应链企业间交易成本增加,运行效率受到制约,而存货占用资金又常常使企业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这种资金不足的风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更加明显,而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热点问题。物流金融业务的应运而生,对供应链提高效率和工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二,控制银行贷款风险。银行是物流金融业务的另一重要主体。一直以来,如何有效控制放贷风险是金融机构时时面临的挑战。在经济活动中,不管融资企业的产权和经营权如何变化,作为实际商品的流通渠道是不变的。因此,掌控企业实时物流活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成为协助银行控制风险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者。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为银行了解质押物有关规格、型号、质量、原值与净值、承销商等一系列信息,并接受银行指令控制质押物的进出库,可以有效控制由于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的放贷风险。其三,发挥专业物流企业优势。物流金融的实践证明,具备一定条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中介人,是物流金融业务的可靠保障,是银行和工商企业间安全、畅通的桥梁和“粘结剂”。物流金融业务实现第三方物流公司原有业务向金融领域的延伸,此项业务涉及的主体众多,其和谐发展必将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的和谐发展。其四,建立经济社会诚信机制。缺乏完善的诚信机制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痼疾,并制约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中的诚信机制是由诚信监管体系、企业自律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的。物流金融业务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控制促进了工商企业的诚信和自律,由此保障了银行的风险控制。银行、物流企业、工商企业的这种业务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诚信和自律为基础的,物流企业承担诚信监管的职责,工商企业承担诚信还贷的职责,银行承担诚信放贷的职责,这将有效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诚信机制的完善。

三、中国诚通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探索

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诚通所属企业探索出了多种物流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一)主要质押品种质押货物前期多选择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小,大宗货物变现能力强的工业原料、农产品和大量消费产品,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化工粒子、化肥)、木材和等,后来在业务逐步成熟的基础上,新开发了汽车、纸张、家电、食品等品种。

  (二)主要质押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具有广阔的探索空间。诚通所属中储总公司在多年实践中探索出了静态和动态等多种质押模式。 ——静态质押(固定期限的仓单质押)单一仓单质押:单一仓单固定期限质押,货主履行债务期间,在银行指定保证金帐户解入足额保证金后,银行解除质物监管,释放质物。多仓单质押:考虑货主对流动资金的要求,可分多个仓单分别质押,每份仓单对应不同的保证金,当货主履行债务期间,在银行指定保证金帐户解入针对不同仓单的足额保证金后,银行可解除对相应部分仓单质物监管,释放对应仓单的质物。 ——动态质押循环质押(滚动质押):考虑到仓单的有效期(仓单有效期、质物保质期)等因素,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相同数量的产品替代原有质物,保证银行债权对应的质物价值不变。置换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新仓单置换替代原有仓单,银行释放相应的原有质押仓单,同时保管人解除对相应质物的特别监管。置换后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可以增加)。

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增加保证金或提供新的信用担保等方式置换替代原有质押仓单,置换后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可以增加),银行释放相应的质押仓单,同时保管人解除对相应质物的特别监管。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可分为动态控制存数量下限和动态控制存价值量下限两种。动态控制存数量下限,与循环质押相同;动态控制存价值量下限,与置换仓单质押相同,在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的情况下进行。

(三)主要监管方式与多种质押模式相配套,诚通所属中储总公司实践了相应的监管方式。 ——库内质押监管:在中储库内完成监管。 ——库外(外租库)质押监管:中储总公司(或所属仓库),在外租赁仓库专门用于“仓单质押”业务,并派专门业务人员对仓库和质物进行监管。 ——多库质押监管:为满足客户“仓单质押”全国性业务的需要,由中储通过全国仓储网络统一进行业务协调和监控,开展多库质押业务。

(四)质押赢利模式目前系统开展的仓单质押业务从赢利模式上分类主要有三种:一是纯监管业务模式,仓库只承担货物监管责任,可从客户处另外收取一定的监管费;二是仓库代替银行向客户融资,开展质押业务,获取利差;三是买方信贷(也称保兑仓),目前上海大场公司、沈阳物流中心等公司在开展。四、中国诚通物流金融业务发展趋势质押监管业务在诚通所属中储系统发展迅猛,目前中储共为近500多家客户提供质押融资服务,质押融资规模每年近30多亿元。预计今年年底能达到40亿元。目前中储系统的质押监管业务已由传统的静态质押监管向动态质押监管全面发展,动态质押监管业务已成为主要监管模式;业务正向库外和多库监管发展,并与现有业务结合发展。结合方式主要有:与国内贸易的结合:买方信贷即保兑仓业务。由中储仓库为银行监管货物,银行为客户提供专项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融资授信方式。与加工制造业供应链管理的结合,开展融通仓业务:仓库通过输出管理,派人员对制造企业的原料或成品实施质押监管,银行为制造企业贷款。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结合:在进口业务中,代理开证监管,代理监管货物,提单分拆;在出口业务中,代理集港,代理监管,信用证打包等。

四、发展物流金融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物流金融发展对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社会各界重视不够。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许多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降低银行呆坏帐的政策,但未出台鼓励发展仓单质押的融资政策。目前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多以中小商业银行和分支机构为主,国有商业银行参与不够,资金供给能力不足。 ——业务流程缺乏规范。目前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模式有10多种,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地区都有不同的操作模式及合同条款,这种状况不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操作程序也比较繁琐。应尽快制定相对统一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流程、规范合同条款。为此,建议: ——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的高度认识物流金融的重要性。建议政府部门将发展物流金融列入政策扶持的内容,学术界要加强理论研究,金融界要积极参与,只有这样,物流金融才有进一步发展的环境和土壤。 ——银企联手共同规范运作。银行和物流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制订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的相关政策指引。目前仓储管理公司开展此类业务都是为银行、货主企业免费服务。但是,由于开展这项业务不仅要承担责任、劳务付出,而且前期信息网络建设投入费用很大,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按照国际惯例明确允许仓储企业在此项业务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增值收入。 ——政府扶持发展专业监管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仓储企业必须是独立的,信用良好、流程规范、管理严格,对所储存商品,要按国家等级标准进行数量测算和质量鉴定,同时应有与客户、银行联网的信息网络。但由于目前我国对仓储企业没有资质认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如果没有规范的仓储企业发挥骨干作用,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必然受到很大限制。建议国家加强对物流行业的关注,尽快实施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扶持以国有物流企业为骨干的仓储企业发展成为专业的监管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网址:http://news.chinawuliu.com.cn/xsyj/200506/08/129846.shtml

责任编辑: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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