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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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我国地域广阔,自然条件复杂多样,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地质灾害等“天灾”常会造成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另一方面,虽然我国一贯主张与世界各国和平共处,目前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恐怖主义袭击、生产安全事故,甚至战争等一些“人祸”也不时威胁我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当这些天灾人祸突然发生,有效保障应急物资的供应,是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应急物资主要来源于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储备库、临时市场采购或社会捐赠等,其中供应最稳定、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储备物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是应急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多层次的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能使我们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更主动、更迅速、更全面。因此,我们应站在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高度重视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国已颁布《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还编制了《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二条对我国应急物资储备做出了总体规定,对应急物资储备的其他规定,更多散见在各种法律文件中。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管理,主要有:一是国家物资储备局管理的战略储备物资。主要是一些火炸药、成品油、钢材、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铁合金、橡胶、纸浆等,储备物资所需资金和管理费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储备物资的购销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国家物资储备局建设有自己的仓库,作为处级事业单位储存管理储备物资。二是民政部管理的救灾物资,主要是帐篷。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储备救灾物资由民政部建立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承储或委托社会上的仓库承储。如全国共有天津、哈尔滨、合肥、郑州、武汉、长沙、成都、南宁、西宁等10个中央物资储备库,部分省市也制定了在该省市范围内适用的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管理的防汛物资。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

 

储备防汛物资委托社会上有条件的仓库承储。四是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中央储备粮。收购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费用实行按量包干体制。储备粮购销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中储粮总公司建有自己的仓库,作为承储企业储存管理储备粮。五是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医药。所需资金采取财政拨款、银行专项贷款以及国内外有关单位的捐款等多渠道解决。储备医药委托中央直属企业承储。六是军队战备物资储备。主要是储存部队作战和承担应急任务所需人员生活物资、装备器材、武器弹药、油料等,由军队严格按照计划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由国防费开支。

 

    立足我国的实际情况,着眼未来应急需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建设多层次的政府应急储备体系。

 

    一是建立国家储备物资统一调配组织。这一组织应包括领导层和执行层两个方面。领导层由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准备工作,并在危机发生后协调各方面的行动,包括各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各种资源调配、工作协调等。执行层建议整合现有国家物资储备管理机构和资源,组建具有高度权威和统一性的国家物资储备的决策和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储备法规和政策,编制储备规划和计划,收集整理相关储备信息,监督储备计划的实施。对各类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动用等统一决策,构建战略性、全局性、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大储备体系,在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前提下,低成本、高效率地运行国家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国家物资储备的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和整体救援能力。

 

    二是调整充实储备品种规模布局。国家物资储备系统要根据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军事战略、作战方式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变化,将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军事战备物资储备等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各类目录,论证国家、军队、地方、企业等层面储备物资的种类、名称、作用、配载方式等,优化完善现有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等类型物资储备及国家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储备,从战略全局上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规模、品种、结构和布局等进行优化设计和宏观规定,以便指导各级政府按照需要安排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实物和能力等储备。特别是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各地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灾害发生特点的不同,增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的储备。如,沿海地区应重点围绕抵御台风和应急救援需要,适当储备食品、急救药材、发电机等物资器材;地震多发地区应重点储备救援工程机械和帐篷等物资器材。

 

    三是创新国家物资储备管理的机制。按照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理论,作为公共产品的国家物资储备,应当由政府提供,但是储备物资的储存管理不一定要由政府机构承担。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国家物资储备,通过立法强制、政府规制、行政合同、外包管理、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多种措施,形成政府、非政府组织与相关企业的战略物资储备联盟,加快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军队储备、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通过建立健全储备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储备的社会地位,规范储备行为,推动储备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让企业及时生产并提供所需的应急物资,以大大降低有关的储备成本、提高全民储备意识。

 

四是改善应急物资储备的条件手段。加快仓库调整的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军队和社会各界的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这既便于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又便于国家对物资储备仓库布局的统筹规划。适应新形势下的国家物资储备发展需要,使储备仓库布局与工业布局、消费结构和资源分布相结合,与交通布局相结合,与国防布局相结合,加快大型、多功能、高技术的城市现代化骨干综合仓库的建设,提高其储备、运输、快速反应能力。建立信息共享的大物资储备体系,通过引入计算机操作管理系统,加强储备物资的数据库管理,实现仓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和动态化。以信息网络为支撑,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输动态数据库,加强物资储备监测、应急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有效媒体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调拨和供应。

 

 

责任编辑:紫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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