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从11日起至2011年2月20日,河南省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有效防范“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
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对全省所有乡镇、村庄及城乡接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专业户,要在取缔、收缴的同时,追根溯源,查清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顺线追查,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道路巡控力度,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对各地即将举行的焰火晚会,要进一步规范审批及作业单位、人员证件的申领、换发工作,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未经许可举办燃放活动的,要责令停止燃放,并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还将与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这些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案件,将及时受理、迅速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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