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委、县政府下发《2011年度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综合评价列入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包括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工作、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雷电灾害预防工作。年终时县气象局将派人员随同县考核组到各镇街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的依据。
昌乐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2010年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昌乐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昌乐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今年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昌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从组织体制上对气象工作提供保障。
此次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指标,有利于气象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福祉安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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