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发布《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拟新建或改扩建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到2015年经济社会灾后可恢复性基本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意见稿显示,“十二五”期间拟在现有19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新建或改扩建10个储备库,省、市、县各级建设1至2个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到2015年,保证灾后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其中,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达到46万平方米,能够保障102.8万户紧急转移安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据了解,1990至2009年的20年间,我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8 %。
责任编辑: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