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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促进快递与民航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

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促进快递与民航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

国邮发〔2009〕180号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强邮政和民航部门的合作,强化快递与民航产业优势互补,促进两产业协同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快递与民航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快递产业属于邮政业范畴,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网络已成为信息交流、物品递送和资金流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快递年均增速在20%以上,快递产业已经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主体竞争、多层次服务共生的格局,发展潜力巨大。航空运输以其快速、方便、舒适和安全的优势,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民航对快递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航空运输是快递产业保障远程快递产品寄递时限、维系运营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竞争实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

当前,快递与民航的合作日趋密切,范围不断拓宽,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衔接不顺畅、发展不协调问题,如部门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快件信息不能对接等。进一步乘势而上,推动合作深化,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两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快递产业强化航空运能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做大做强,有利于推动我国民航产业服务升级,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是贯彻国务院《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具体举措,是依托大交通平台消除发展瓶颈、释放产业活力的具体措施,符合快递与民航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合作基础坚实,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二、促进快递与民航协同发展的指导原则

以确保运输安全为前提。民航系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科学统筹安全与发展、效益的关系。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通过民航运输快件,除要符合邮政行业收寄验视制度的要求外,还必须严格执行货物航空运输的有关规定,严把收货关口。民航和邮政部门必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快件航空运输环节的持续安全。

以实现互利共赢为基础。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与民航企业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间开展合作必须遵循市场原则,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坚持双方自愿、互利共赢、友好诚信,从而夯实基础,不断推动合作深化。

以构建协调机制为依托。要着力构建快递与民航间的产业协调机制,建立管理部门、企业间的沟通平台,推动制度衔接,协调行业政策,交流行业信息,引导企业业务对接,深化互利合作,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政府部门、企业要分别发挥产业引领和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快递与民航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后劲,提升竞争实力,推动两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促进快递与民航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行业协调机制。在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统筹领导下,建立重点区域邮政与民航行业协调机制。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和相对应的民航省、市安监局分别就当地邮政和民航行业监管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建立协调机制。以该协调机制为依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民航货运安检情况,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就加强邮件、快件航空运输安全监管统一政策、协调步调,交换双方关注的行业信息,深入研究和解决行业协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双方企业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业务直接衔接和联手运营,不断提升协同发展水平。

(二)加强“快件绿色通道”建设。在北京、青岛、大连、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机场,进一步加强国内航空运输环节的“快件绿色通道”建设工作。上述机场、以其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快递企业,遵循市场原则,共同推动实施“快件绿色通道”。机场和航空公司要整合资源,优化作业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提供快速安检、快速配载、快速装卸、快速交接的“快件绿色通道”服务。出港、进港快件的具体交接时限,由双方根据快件作业时限要求、机场设施及处理情况,商定后认真执行。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按照民航、邮政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在快件总包、服务标识等方面按照方便民航操作的要求进行改进,加强与民航企业的衔接。双方管理部门积极推动,搭好平台,做好衔接与协调。

(三)推动信息互联互通。鼓励航空公司、机场、快递企业完善本企业信息系统,促进企业间相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中国民用航空局将制定货运系统的标准和规范、网络和数据接口标准,推动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两部门相互配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动快件地面作业处理规范、快递与航空货运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制定工作。国家邮政局将制定快件运单编码标准等行业标准,推动快递信息系统与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的衔接。协调行业力量,推动相关机制建设,支持货运公共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满足用户对快递服务全实时、全过程、全透明信息查询需求。

(四)支持机场快递设施建设。各地在机场新建、扩建规划中,要明确快递功能区,统筹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快递航空运输网布局。邮政和民航部门要加强协调,有效衔接快递产业规划与机场建设规划。引导、支持快递转运中心等项目进入功能区,优化快递枢纽布局,集约利用机场配套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快递设施布局离散带来的快件地面运输环节多、距离远、时间长的问题。机场在用地、安检、运输通道等方面给予快递企业必要支持。鼓励有实力的快递企业通过与机场、航空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合作,有效利用机场资源,提升地面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提升航空货运能力。进一步鼓励发展全货运航空公司,支持快递货运航空公司的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与航空公司进行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和壮大国内航空货运市场。对进口货运飞机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在飞机租赁、航班、时刻保障上给予支持,有效提升快件航空运输能力与规模。结合民航时刻资源情况和快递企业需求,支持全夜航货机运营。

(六)规范快件航空运输市场。进一步整顿航空货运销售代理市场,规范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从事航空货运销售代理的违规经营活动,为快件航空运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快递企业优化快递业务环节,鼓励符合资质的快递企业申办《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加强快件航空运输安全监管,双方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快件航空运输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中国快递协会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强化对企业有关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业务培训;鼓励快递企业建立和完善收寄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鼓励航空公司、机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安全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安全信息传递方式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地邮政和民航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民航与快递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尽快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做好意见落实工作的指导、协调,切实抓出成效。各地邮政和民航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快递协会及航空运输协会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凝聚行业力量,促进相关工作开展。快递、民航企业要转变观念,加强沟通、理解,强化市场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合作。快递企业要严格遵守民航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民航货运安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优化运力布局,有力支持民航产业发展。机场、航空公司要着力改善服务条件,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为快递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航空运力保障。

 

 

国家邮政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资料来源:国家邮政局

网址:http://www.spb.gov.cn/folder2/folder2478/2009/09/2009-09-2792536.html

 

责任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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