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息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在我市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信息技术和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8号)和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细则》(信人函〔2006〕110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从2007年至2010年,在我市信息技术领域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每年知识更新培训8千人次,4年内共培训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人才3万人次。通过专项继续教育,切实提高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为我市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信息技术领域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全面提升全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加快我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二)紧密结合信息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步伐,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急需紧缺行业和专业的技术业务骨干,带动整个信息技术领域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不断推进“653工程”实施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三、实施内容与方法
(一)抓好示范项目和高层次培训项目的开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以信息技术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网络与通信、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音视频、动漫及网络游戏产业等重点领域,每年组织若干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研讨班、学术交流或学术论坛,培养我市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择优秀培训项目申报国家“653”项目,积极推荐选送我市专业人才参加全国信息专业领域高级研修班,对重点培养的专业人才,采取业务进修、委托培养、学术交流和技术考察等形式进行培训,以点带面,推动我市信息专业“653工程”的实施。推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继续教育、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二)实施相关行业信息专业人才培养。与各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广泛合作机制,联合开展信息专业中高级人才培训。根据相关行业人才需求的特点和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信息化、社区信息化、中小企业信息化、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和软件外包等领域,与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加大专业培训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引入信息领域知名企业参与相关行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团队建设。
(三)加强面向工程实践的人才培养。结合我市在信息技术和信息化领域建设的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有计划地培训专业技术骨干,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工作,推进行业管理水平和管理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推进信息化知识普及培训。有效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其它各类教育资源,面向“三支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技术与信息化知识普及培训。面向各级机关干部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化应用等专题培训,增强网络化公共服务能力;面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管理与技术人员开展信息技术发展、网络安全等专题培训,提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企业信息化专题培训,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五)推动各地、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结合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重要项目经评估纳入到市信息专业“653工程”的统一规划。及时对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事业单位予以激励和支持,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相关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专项资助的考核指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建立互联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自主开发网络培训项目和课件,实施信息技术远程继续教育。
(六)开展公共知识培训。“十一五”期间,我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将按照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道德修养、法律常识、自主创新能力等公需科目的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共知识培训由各级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信息专业“653工程”由市信息办、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联合成立“杭州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负责“653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建“杭州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组”,受协调小组委托对“653工程”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以及信息专业“653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市信息办。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做好本地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具体负责本地培训项目实施,负责向市信息653办公室组织申报本地优秀培训项目和优秀施教机构,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市信息653办公室组织的各类示范项目和高层次项目。
加强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653工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信息专业“653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尤其要调动信息领域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与培训、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对在实施“653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653工程”登记和统计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的内容、学时、考核成绩等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杭州市继续教育协会负责进行网上备案,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职务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的必要依据。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知识更新工程开展计划,及本年度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科目、培训人员情况等报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
2.建立培训项目、教材和课件论证发布制度。杭州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对信息“653工程”开展情况、各类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653工程”重大项目须经专家组论证。开展对社会化培训项目的评估工作,采取培训项目招投标或论证方式确定若干层次优秀培训项目,并定期在杭州市考试培训网和杭州市信息办网站公布,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鼓励和支持施教机构进一步完善其精品培训课程和教材,将条件成熟的优质培训项目申报纳入市“653工程”。
3.建立培训项目认定发布制度,鼓励和规范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面向政府教育培训部门、高校和职业院校、社会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企业等单位,选择一批富有教育培训经验、社会信誉好、培训质量高、视野宽广、市场运作能力强的施教机构作为“653工程”支撑单位,实施具体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与施教机构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的引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
4.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将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纳入“653工程”,对信息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予以政策支持。
(三)经费保障
1.市信息办、市人事局将对信息技术“653工程”重大培训项目、重点人员培训、示范性高研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并重点向“653工程”项目倾斜。
2.对本市“信息港”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教育,可按照市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对其所开展的培训给予一定的资助(从现代服务业经费列支)。
3.对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化主管及技术骨干开展的专家讲座、研讨班的经费由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负责筹措。
4.各单位要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并支付学费。
5.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禁止以“653工程”名义举办盈利性培训。
五、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
(一)启动阶段(2007年8月底前)
印发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杭州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9月—2010年上半年)
全面启动我市信息“653工程”的实施,大力开展各项知识更新活动,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及时做好实施的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