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社会物流总额实现翻番,其中商贸物流发展最为抢眼。缺乏专门性法规,成了目前物流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未来有关部门将着手制定相关法规,从而尽快解决物流发展中无法可依的现状。
国务院于2009年3月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计划》,成为我国第一部物流行政法规,但由于规划期金为2009-2011年的3年,行政法规时效性短。虽然我国已有一些调整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过于分散、缺乏系统性,使得物流法律法规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难以落到实处,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物流法律。
国内首部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对物流业发展进行立法,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福州大学副校长王健指出,目前我国亟须一部法律法规对发展物流进行宏观指导,同时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实施细则来弥补“促进型”物流法律法规的不够具体、缺乏约束性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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