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海洋局,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日本核事故海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应对日本核事故海洋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日本核事故辐射污染对我省管辖海域的环境影响,现就进一步做好应对日本核事故海洋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服务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日本核事故海洋环境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防御核污染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应对管理工作。密切关注日本核事故对本地区海洋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众可能造成的影响,毫不松懈地做好应对日本核事故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监测预报和科普宣传工作,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角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请示报告、信息分析、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核污染加重条件下的应对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衔接,把责任落实到人,目标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位。加强与环保、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在当地核应急办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要做好我省近岸海域海洋生物放射性监测,负责样品的采集和送检。
三、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报告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掌握日本核事故辐射污染对我省管辖海域的环境影响,特别预防日本核辐射出现的不可预料的情况。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将有关信息上报省海洋局、当地应急办及有关部门。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要及时将海洋生物放射性监测结果报省海洋局。
四、搞好科普宣传,强化安全保障
要做好科普宣传工作,以客观、科学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测及评估监测结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保障工作,做好台站、计算机、通讯网络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海洋监测预报网络稳定可靠运行,资料传输畅通。对样品采集、运输、实验室设备及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任务时,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安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