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印发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0年11月7日下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例行发布会上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统一发布,最终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
邓海华表示,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的分类,规范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明确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影响仅限于其辖区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统一发布。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信息公布管理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此外,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会商制度。
《办法》还要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解疑释惑,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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