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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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广聚焦关注“新邮政法会让民营快递没活路吗?”

     按照明天起实施的新《邮政法》,市民叫快递时,快递员也许会随身带上一把微型电子秤,需要递送的物件“过磅”后如果低于相关“标准”,快递公司可能拒绝接收。这是因为新《邮政法》规定“同城快递50以下,异地快递100以下”的物件将由邮政专营。目前,本市邮政部门已经开始全面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培训,部分规模较大的快递公司也开始了相应培训。

 

国有邮政跑马圈地,意味着民营快递蛋糕缩水,更意味着大多数信件快递从此只能找邮政服务,这对于不满邮政低效、服务差的公众而言,不是一个好消息。老百姓担心选择面大幅缩小,快递费用可能提高。现在上海市场的民营快递公司,如申通、韵达、顺丰等,对500以下小件物品的同城快递,要求隔天送到的起步价基本在5元左右;超过500的部分,按照每500加收23元的标准。如果选择中国邮政EMS同城递送业务,隔天物件的递送资费达到10元,每加重500需要另加5元,所需成本将增加1倍。

 

民营快递公司考虑的则是生存问题,北京星晨快递公司董事长陈平的看法代表了民营快递公司的普遍担忧。

 

【实况】“可能现在大部分的民营企业都面临失业、破产、倒闭,主要的影响还是因为现在要它转移到100以上经营,如果有能力可以转,如果没有能力,就会在生与死的线上挣扎。”

 

本市一家设在居民楼里的“作坊式”快递公司老板坦言,公司8成以上业务都是市区商务楼宇间的单日件递送,绝大多数都是信件和文本资料。此外受影响的还有网络购物,一位在淘宝上出售化妆品小样的店主说,现在每天发货两三百件,绝大多数商品都走快递,如果今后只能用EMS,他基本就没得赚了。

 

来自物流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目前民营快递企业信件业务量占总业务量46成,其中100以下的占8成,同城快递50以下的占56成。这意味着,邮政专营实施以后,民营快递将失去超过一半的业务份额。复旦大学上海物流研究院副教授刘建林指出,这种情况对国有邮政企业也是一种考验。

 

【实况】“民营企业可以这样做是因为它的人员和其他强管理成本低,可以上门点对点服务,但是邮政只有柜台,如果它也点对点要增加大量人员,增加企业成本,对企业反而不利。”

 

事实上,无论新版还是老版的《邮政法》,都传递出保护国有邮政行业的色彩,这就是所谓的邮政专营。在解释邮政专营问题时,新《邮政法》依然用的是“保障信息安全”的说法,但这个解释容易让人误解:难道100以内的不安全、100以上的就安全了?

 

新《邮政法》历时7年修订,数易其稿并引发诸多争论,但其公益属性迟迟不能进入议题,根源恐怕还在于以市场手段解决行政问题的思路值得商榷。邮政服务带有民生意味,需要公益性构架。《邮政法》在确立秩序与规则的时候,也起到了一种政策补贴的作用:借助市场份额的行政性调配,保障国有邮政行业的公益化生存。因为邮政显然不是完全开放性领域,无法自由竞争,专营也有存在的合理性。遗憾的是,相关部门没有把这个逻辑解释清楚,反而讳言成本收益,公众自然生疑。

 

事实上,民营快递公司从诞生之日起就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根据现行1986年版《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民营快递公司业务本身未必合法。但从市场反应看,以低价为优势的民营快递公司已经得到市场认可和接纳。不仅大批民营快递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壮大,而且还让一向“朝南坐”的邮政快递悄然发生改变。比如,以前一律要到邮局领取的包裹,现在会直接送到家门口,而邮局也开始提供EMS上门取件服务等。

 

国有邮政部门认为,之所以要设定邮政专营范围,是要以利润高的业务补贴其普遍服务的亏损。但这种以专营业务利润补贴普遍服务的想法,与世界邮政业务的发展方向并不相符。在我国,尽管伴随国家邮政管理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相继成立,邮政体系已在形式上实现政企分开,但两者间的利益纽带没有完全割裂,进而让邮政企业滋生了借行政影响力来垄断市场的利益冲动。专家认为,解决我国邮政领域矛盾的关键在于,明确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亏损的合理规模,并给予全额财政资金补偿,而不是利用既有的行政垄断地位干预市场竞争。日前举行的“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透露,备受关注的“邮政专营”规定仍在制订,复旦大学刘建林教授希望,社会反响能被接纳。

 

    【实况】“呼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要看多方面需求,比如市民日常生活的客观需求,第二个是民营企业自身成长,要给它生存的空间。”

 

 

责任编辑: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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