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许多农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不仅可以解决河北省农村地区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的矛盾,而且有助于提高全省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我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建立了以农业基点调查、农情和农产品价格调查等为代表的综合信息采集渠道。全省己经形成了以河北省农业信息网络为核心,与11个地级市的农业信息网络、12个省直部门实现互联,并与国内外200多个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站点实现链接的综合农业网络体系,发展成为河北最大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站,在全国农业网站排名中居第二位。
目前,真正实现农产品交易的在农产品交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范围的不断增大。为提升河北省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加强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必须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户及涉农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落后由于受文化程度和自身素质的制约,有一部分农民认为搞不搞电子商务无所谓,离自己还很远,只要农产品能够卖出去就行,还有一些农民想到网络上销售农产品,但是担心产品卖出产品收不到货款:其次,许多农产品买家认为现阶段电子商务还不完善,其可信度值得怀疑,尤其担心支付了货款不能按时收到农产品或者农产品的质量不达标。
2.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不完善,利用率不高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角度出发,不论是省网还是各市级农业信息网,在农产品交易方面还是停留在提供农产品的供求基本信息服务,供求双方可以在网下进行洽谈交易。这些官方网站同时对这些供求信息进行了声明,网站不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对由其产生的交易风险也不承担风险,因此对于这些供求信息,交易者还需要亲自到当地验证它们的真实性、有效性,从严格意义上这些不属于真正的电子商务,或只能称为交易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网站的这种情况降低了农户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导致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
3.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目前河北省大多数地区还是采用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这种小生产方式和大市场的矛盾在电子商务时代更加剧烈。单个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单元,其规模和实力有限,不易捕获市场信息去适应日益庞大的农副产品市场的变化。生产与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机制,容易造成生产与需求脱节、交易成本过高、库存压力较大、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低。
三、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的模式研究
农业电子商务按参与交易主体的不同类型可划分为BtoC和 BtoB模式的电子商务。
这里所指的农业经济领域的电子商务BtoC模式主要是指农业产品的需求方(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与农业产品提供者{农户)之间的电子商务。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广大农民为主,而需求者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当前受到我国网络普及的情况仍不高、农业生产者的思想意识较落后,文化水平较低等方面的影响.在农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得到较大的应用,但在河北省的广大农村,还很难推广。
BtoB模式是农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加工企业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联系起来,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模式。农工业电子商务的这种模式缺乏与农产品原材料的接触,从供应链来讲,也是不完整的,依然存在“供应危机”。原材料一旦短缺,三类企业的供应链就会产生“断层”,将会出现“共亏”的局面。
从河北省农产品生产特点出发,结合电子商务理论,本文提出了一种新模式,即CtoGtoB(农户+政府部门+企业)模式。在这中模式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建立一批针对农副产品种植和养殖、产品销售和供求信息、人才培训和外出务工、网上农产品交易会等内容的涉农网站,由于政府有较强的公信力,不论是农户端还是企业端都会信任政府的中介作用。有些地方出现了由政府把订单接来,然后安排农户有组织地进行生产,“订单农业”效果很好。此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科技水平较高,能较好地进行网上操作。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交易双方可以向认证中心申请证书,由中心确认各自的身份,在交易当中双方互相验证身份,并用证书包含的密钥加密信息,保证商业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资金结算上.双方开通网上银行,直接网上转账。
这与城市电子商务国退民进相反,现阶段农村电子商务的开展和推进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繁荣起来,可以逐步减弱政府的中介作用,直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来实现农户与企业间的交易,即过渡到BtoC模式。所以说CtoGtoB模式是目前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可选择的模式。
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