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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昨实施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昨实施 青岛企业享优惠

 

    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据悉,1日下午,市贸促会为山东青岛一家外贸公司签发了货物优惠原产地证,这是青岛外贸企业获得的第一份出口秘鲁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也是全国第一批中国—秘鲁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按照《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该企业“持证”出口的产品,进口方可享受零关税,这为加强双方今后的合作增加了筹码。

 

    近年来,秘鲁等拉美国家新兴市场日益受到我国企业的关注。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中秘互补性较强的贸易结构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容量,为双方加强今后的贸易往来提供了广阔的商机。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09年4月由中秘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韩国、印度、孟加拉、老挝、斯里兰卡)、《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新西兰)之后,青岛市贸促会可以签发的第四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都将从中获益。因此,全面了解自贸协定内容,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积极申办中国-秘鲁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将成为青岛企业开拓和巩固秘鲁市场的重要途径和最佳选择。

 

责任编辑: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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