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要扎实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组建火灾防控巡逻队。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指导社会单位逐步完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相关工作制度,提高隐患自检自改和初起火灾自控自救能力。组织公安、消防、派出所、保安、志愿者等力量,组建防火巡逻队,对辖区各类场所、单位、建筑工地和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乡镇、村屯等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督办整改,发现初起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开展流动消防宣传。二是普及义务消防组织。不断强化社区、农村消防综合功能,在社区建立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共同组成的消防工作机构;在农村建立由乡镇专职消防队、"一屯一泵"志愿消防队和"七户联防"组织、大风天摩托车巡逻队等多种形式组成的消防安全组织,逐步建立起消防协管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发挥消防巡查、检查、宣传等职能,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巡查防控工作。三是设立火情发现观测点。利用城区高层建筑或具有火灾危险的指定区域现场、城市村屯制高点,设立瞭望哨。积极借助现代科技力量,依托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和"天眼"工程,建立起火情监视系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调集力量,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尤其是一些重大活动现场,在各个火灾重点防控部位要预设监控点,并在活动现场制高点部署警力、设置瞭望哨,实施多点布控,全面加强火灾防范。四是建立消防部队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消防车城区巡逻执勤、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机制,在城区中心地段安排消防执勤车辆,扩大县城消防力量辐射半径,缩短到场时间。同时,针对重要节日、人流物流高峰及每日上下班高峰时段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的实际,凡辖区设两个以上中队的城市,继续执行一点报警、多点或两点以上救援力量同时调集的规定,根据火灾规模,同步调集邻近两个或多个执勤中队,同时响应出警,抢抓灭火救援最佳战机。五是完善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细化一、二、三级调动方案,将跨区域灭火救援"就近用兵、递进补充、保障跟进"的工作要求向地震、森林火灾以及其它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拓展,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打破责任区划,就近调集应急救援战斗力量,后勤保障人员、物资、装备要同步跟进。六是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强化官兵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敢打必胜的战斗精神,从灭火救援工作的疑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以及不利因素入手,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尤其是重点加强大、中队指挥员初战指挥和各个岗位、各个作战行动环节的实战针对性训练,改进创新训练模式,科学施训,切实提高训练质量,全面增强部队制胜打赢实力。七是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将这一系列重要指示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纳入今后部队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总队、支队两级检查督导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下发督察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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