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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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岭]第三方物流企业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构建分析

1.引言

 

    2009年5月19,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国办发[2009州号文件正式印发,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实施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广大消费者。本文从物流的角度出发,提出利用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家电的回收、流通加工等具体操作正是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最有效途径。

 

2.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国内的家用电器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进人家庭,2004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的产量为2.4亿台,预计社会保有量超10亿台。按家电正常使用寿命10--15年计算,其中的大部分己经进人或即将进人报废期。从2003年起,我国就进人了家电报废高峰期,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的年均报废量都达到400--500万台,再加上空调、手机、电脑等,每年总计将有3000万台左右的旧家电报废。加之高新技术的应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大大缩短,其数量极为庞大。表1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9年到2003年的家电报废数据统计推算出的2009年至2015年的主要报废家电淘汰量。但长期以来,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处于零散回收、二次使用、“土法”分解(手工、酸泡、火烧等)等低层次模式,不但效率低下,形不成规模效应,而且严重污染环境。

 

    如图1所示,目前消费者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大多数是由个体回收商贩进行回收,以这种分散的模式进行,消费者要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有一定难度。城市消费者也可将废旧家电自行送往各大连锁超市或者家电销售商,销售商家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财政部门再根据销售商的有关记录和凭证给予补贴。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财政部门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回收量,按照标准给予运费补贴。无论是废旧家电的零散回收还是消费者将废旧家电统一送往各大超市和商家的做法都会造成巨大的物流费用。同时,不规范的二手市场吸引个体回收商贩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并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社会经济的活动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性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人系统的物资和能量,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随着我国即将正式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建立一套科学化、规模化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刻不容缓。

 

1 我国2009年至2015年家电报废量预测

 

 

 

 

3.第三方物流企业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建立

 

    造成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不利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专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大多“有心无力”,面对本已竞争近乎残酷的国内家电市场,再要求他们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实施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等工作十分困难,加之我们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等缺乏一定的重视和相应的责任。鉴于此,本文将提出一个由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处理的系统模型。

 

  3.1模型的提出

 

    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具有多方面的优势。第一,一般说来,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专业技术、综合管理和信息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所以许多企业选择把逆向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企业,这样可以更好地实现专业分工、提高运作效率;第二,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可以凭借丰富的物流经验和完备的管理体系、先进的物流技术手段和设备以及专业的物流网络,按照企业要求进行退回货物和废旧物品的运输、再包装、保管、维修、再配送等一揽子专业化业务的运作,从而形成规模经济,节约物流成本;第三,利用专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家电的回收能够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加快家电等产品的更新换代,同时还可以对逆向物流市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现在国际物流巨头如UPS、联邦快递等已经进人逆向物流服务领域,第三方逆向物流将成为逆向物流发展的趋势。

  

 

2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废弃物回收的系统模型

 

  3.2模型的建立

 

如图2所示,虚线框内的所有业务均可由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运作。引人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后,政府可以将相关的补贴直接统一发放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公共信息平台接收到消费者的换购信息,然后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分区域上门进行废旧家电的回收服务并将相关的新家电换购凭证发放给家电换购的消费者。

 

    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回收的废旧家电进行分拣,对于部分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直接投人废弃物处理中心有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拆卸。对拆卸的零部件进行再分拣,对加工成本小于加工后的价值量的零部件进行修复、组装等流通加工业务,其它的则废弃。最后是对经过流通加工后的产品进行功能测试,将不合格的产品废弃,合格的产品继续投放二手市场进行服务。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进行废旧家电回收的同时还可以将服务延伸到废旧汽车、家具、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等的回收处理上,通过业务的不断延伸,形成规模效应,规范逆向物流市场,从而进一步降低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成本。

 

  3.3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家电回收的成本模型

 

引人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家电的回收,可以免去固定成本(收集中心和收集站点的建设费用)和运作成本(在收集中心和收集站处理废旧产品的成本,包括人力、能源等费用)的投人,只需要投人一定的运输成本和一个固定的信息成本就可以了。运输成本是指把废旧家电从消费者家中运往第三方物流企业所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费用。信息费用则是消费者利用公共信息平台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信息沟通的费用。以下是对模型的相关假设:

 

    第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相同类型的废旧物品发放相同金额的换购凭证,而不考虑回收物品的新旧程度。

 

第二,假设每个月有固定的回购日期,这样可以方便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合理安排上门回收的路线,保证运力得到充分利用,没有空车行驶。

 

    第三,经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功能测试过的合格产品应该有充分的销售市场,否则第三方物流企业也会因无利可图而放弃。

   

现构建成本模型如下:

    式中:C:第三方物流废旧家电回收的总成本;

        aij:从消费者i到消费者j的运输成本;

        Co:每个消费者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信息沟通的固定成本;

        n:表示有n个消费者需要上门服务;

        i=0, j=1:表示从第三方物流企业到消费者1的运输成本。

 

从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要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废旧家电回收的总成本降到最低,就要做到上门服务的路线最优化。所以,降低成本的关键就在于合理规划服务路线。

 

4.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废旧物品回收的保障措施

 

  4.1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门应该给予专门从事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比如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税收方面的减免和相关的资金扶持等。同时政府部门应抓住这次《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契机,通过制定现代物流行业规范和制订市场准人制度以及鼓励合资、合作、兼并、整合收集站点等措施扩大专门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从而规范逆向物流市场,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收益。

 

  4.2建立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公共信息平台是指引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效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驱动力。物流信息平台为专业进行废旧家电回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需要换购的消费者提供了物流信息搜集与交换的功能,以信息为前导的回收物流运作将极大降低回收物流的不确定性。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对需要换购家电的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归类和分别处理,以便于规划合理的上门服务路线。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询到其所需要的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的支持,使消费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满意的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输成本。

 

  4.3建设逆向物流发展的法制环境

 

    发展废弃物物流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法律规章的保障。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逆向物流的发展。我们国家要把废旧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应不断完善与环境维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废旧物品统一回收、利用、处理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应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宣传,鼓励消费者加快废旧物品的更新换代,甚至为了进一步节省物流成本,政府部门可以在每个月规定一个统一的废旧家电回收日,进行集中回购。

                        

责任编辑:麦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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