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寄递渠道的治安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邮政局等三部局《关于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省邮政管理局近日会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建立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以及邮政、快递企业在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建立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检查机制,成立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协调会议制度,研究协商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等重要事项。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网站
责任编辑: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