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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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医药物流政策明朗化 多个难题待破

    “目前,药品仓储方面还比较落后,包括医疗机构的药房,其管理也较为落后。甚至有些药品仓库和电器百货仓库的条件没有什么差别。但药品对储藏条件相对较高,有些必须有温度控制,这就对冷链产生了需求。而这,也是药品流通的薄弱环节。”日前,在商务部召开的“药品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做了如上表示。

    而在商务部近期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以下简称 《纲要》)中指出,“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因此,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要通过信息化建设、物联网技术、冷链物流等先进技术,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

    但是,正如温再兴所说,我国医药物流基础设施相对不足,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医药物流之路并不像想像中那么好走。

    “实际上现在从事医药物流的第三方公司,大多并没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资质,包括邮政等部门。”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副秘书长张凌辉说,因为政策没有规定不具备GSP资质的企业不能承担第三方医药物流任务,所以现实中存在着大量这类医药物流公司,这是行业现状。

    张凌辉告诉记者,医药流通企业目前很难把网络布局到全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做了收不回成本,但是又不能不做”。于是,很多医药流通企业就把这些地区的配送任务交给了第三方来做。而这些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往往把药品与其他货物混装来配送。

    而对于从事医药配送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国家采取了不支持、不排斥的态度。有关部门发放“第三方医药物流”牌照时,对象仅限于拥有GSP的医药批发企业。

    目前,对医药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争执焦点之一,就在于对其标准的界定——是否应将GSP作为门槛。一种观点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获得GSP资格才能承担配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通过GSP认证即成为了一个商业批发企业的角色,丧失了第三方的中立性,不能体现第三方物流的“效率和成本的最佳优化”。

    而这一局面有望被新的《纲要》打破。《纲要》提出,“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打破了国家对医药第三方物流的暧昧态度。

    据业内人士透露:“《规划》所提的‘医药物流标准’并不是指GSP,而是酝酿制定新的物流标准,商务部并未坚持用GSP标准来作为第三方物流的门槛,那样就成了批发流通企业。”

    温再兴也透露,今年有三个标准即将陆续发布,分别是《医药物流的服务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的服务规范》等。

    张凌辉说,从目前来看,国家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医药物流配送,引导邮政等实力较强的企业,让大企业来规范第三方医药物流行业。“堵不如疏,因为商业利润的驱动,完全禁止大量的中小物流公司配送药品是很难实现的。鼓励其做大,并比照GSP标准进行作业,是最好的办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兴建了大量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和医药仓库。这些仓库大部分拥有先进的配套设施,包括拣选设备、传输设备、叉车、温控设备等。但这些新兴仓库并不能代表我国医药仓库的整体水品,我国大部分医药仓库还仅仅只能满足常规药品需求。

    张凌辉告诉记者,我国在2002年实施GSP之后,基本上全国的医药仓库已经能满足药品生产、存储所需要的温度和湿度要求。但是流通企业的仓库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物流企业。“这些物流企业并没有自己的仓库。在接到医药物流配送任务后,往往临时租用仓库,将多种药品混置,这很容易影响药品质量。”张凌辉说。

    从医药物流配送的运营角度来讲,最大的难度是对车辆的监管。张凌辉说,生产企业可以对自身的物流配送车辆进行实时监管。但物流公司点多面广,涉及物品数量庞大,药监部门不可能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更何况物流企业运输药品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如交通运管部门、邮政、公安等部门,这就更加剧了监管的难度。

    运输是动态管理,难度远在静态管理的库存之上。那么,如何让运输的“线”有效贯穿库存的“点”,形成良好的配送网络呢?温再兴认为,必须实行专业化的物流管理。他还介绍了天坛医院的医药物流配送模式。

    温再兴说,天坛医院的药库是由北京医药股份公司来改造管理,所有的药通过自动化配送,达到药房和病房。这样一来,药库可以不用储存那么多药品,有一些甚至是零库存。“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在发展自身物流业务的同时,也可以向医疗机构延伸服务,帮助医院实现药库管理的现代化提升。”温再兴说。

    近两年来,医药流通中的安全一直为社会所诟病:缺乏有效追溯系统,没有冷链保证……尤其是在疫苗安全方面,社会的信任度已经大打折扣。

    为此,《纲要》明确指出,要广泛使用先进信息技术,运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管理方法,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构建全国药品市场数据、电子监管等信息平台,引导产业发展,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共享和反馈追溯机制。鼓励积极探索使用无线射频、全球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温度传感等物联网技术,不断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使用自动分拣、冷链物流等先进设备,加快传统仓储、配送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物流技术保障措施,确保质量安全。

    不难看出,《纲要》一口气列举了如此多的新技术,表明国家对于医药安全的重视程度。温再兴说,在发展现代物流中,最重要的就是冷链物流。冷链物流不仅涉及到疫苗以及其他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的安全,对其他药品也同样重要。

    但医药物流行业本身属于微利行业。尤其对第三方医药配送企业来说,其本身就已经是在夹缝中求生存,是否具备拥有上述先进设备的能力呢?

    目前,我国从事医药物流快配的企业,利润不到1%。大规模增添冷链设备并不现实,一般是停留在数个保温箱、一两辆冷藏车的规模。而且,我国90%以上的医药流通企业都是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在4亿元以下,无力建设现代物流中心,更无法投资现代化的信息化设备和自动拣选设备。张凌辉告诉记者,一个销售额为4亿元的快配型企业,仓库大概有60~80个人,而且要天天加班,作业强度非常大。“这也意味着其成本高、效益低,采用信息化投入的欲望也就不强烈。”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从数量上看,绝大多数是以配送至第三终端网点为主的,这些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不大,尤其是冷藏药品经营品种大多不超过120种,仅占其药品销售总额的10%以内,但其直接配送的网点却往往超过千家。在这种背景下,指望企业花大力气建设冷链物流操作系统,是缺乏市场驱动性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卫战认为,随着行业平均利润率的降低,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积极性也不高。“除非国家出台强制措施或扶持性政策,鼓励企业投入冷链设施、设备。”

 

责任编辑: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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