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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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理赔“霸王条款”何时休

    依据某物流企业的“霸王条款”,价值8000多元的商品只能够获得300多元的赔偿(《现代物流报》5165版深度报道:《中小物流企业乱象调查》)。

    类似这样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和网络,相关的投诉案件有增无减。面对这样的事情,企业看似有理有据,实属不负责任的行为,消费者表现出强烈的不满,难以接受。这都是“霸王条款”惹的祸,物流企业理赔“霸王条款”何时休。

    物流理赔“霸王条款”折射出企业自律意识差。“霸王条款”的制定者为企业,表面上看是企业制定的游戏规则,实则是企业逃避责任,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霸王条款”只能够为企业获得一定的短期利益,企业很难长期扎根发展,也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突破了经济行为的道德底线,就是不对的。企业追求利益的目的是对的,但是在工具和手段上应符合道德理论的规范和约束。

    物流理赔“霸王条款”折射出物流业还不成熟。物流业属于服务业,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垄断行业”或者“强势企业”。在这种背景下,“霸王条款”还有存在的空间,就表明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还不成熟。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自2005年建立以来,具有全国现代物流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这一制度运行至今只有6年的时间,可以说我国的物流发展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行业也亟须规范。

    物流理赔“霸王条款”折射物流业的法律不健全。一方面企业实施“霸王条款”,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理赔十分困难。法律不健全已经是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短板之一,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现有的法律,“霸王条款”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也反映出我国物流行业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

    治理物流企业的理赔“霸王条款”任重而道远。我国物流公司很多,且大多为中小企业,鉴于我国物流业严重不规范的行业现实,治理“霸王条款”,建立完全规范的物流市场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理赔“霸王条款”,规范物流市场,必须建立行业法律制度和行业标准。市场的规范仅仅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进行资源配置是远远不够,政府必须利用“有形之手”进行调控,特别是在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建设上,更应该有所作为。企业要加强企业自律,主动撤销相关“霸王条款”,用负责任的态度来发展企业。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引导企业的发展,进行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避免“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影响行业的整体发展。

 

责任编辑: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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