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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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研究(二)

3.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内容与作用

 

有别于国外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在中国整个物流金融的开展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辅助作用,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协助、产品信息供应、货品监控等多方面的支持。

 

1)协助信用评估

 

 在新型融资业务的推广过程中,银行多采用“1+N”或“N+1+N”模式,就是将整个供应链作为信用考核对象,从中小企业与上下游核心企业的交易结构和关系上考虑能否给予授信。由于银行缺乏对相关行业业务的了解,也很难掌握企业的真实业务状况,这就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信用评级时,根据相关公司无货调配状况以及业务安排为金融机构提供大量参考信息。这其中应包括:业务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和核心客户、近期的业务销售状况、与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交易结构以及关系紧密程度,还有其以往借贷相关信息等等。有了物流公司的协助,金融机构才能更加了解中小企业的业务发展状况,从而给出更适当的信用额度。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

 

2)产品信息供应

 

与传统基于信用评级的放贷机制不同,物流金融的业务形式是基于存货的质押融资。一般认为有借贷方存货做抵押,银行的还款风险应该比较低,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货物特别是高科技产品快速贬值,还有些存货二次出售的价值很小或是根本就难以转让。相较而言,那些价格波动较小、易于变现、不易变质的货物对贷款的保障性更大[6] 。因此,银行在接受存货质押前必须掌握大量有关行业发展、交易情况以及产品保管等信息,这在无形中就增加了经营成本。而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的运输、仓储业务,无论是在对行业总体的把握上还是在存货保管方面都有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基于此,物流企业可以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为银行在抵押物选择上提供有利的参考意见,在扩大银行借贷范围的同时降低金融风险。在银行必须将质物变价出售时,物流企业也可提供包括价格、渠道等各方的建议。

 

3)货品监控

 

为了适应中小企业的运作特点,物流金融的质押业务在实践中多采用动态的操作模式,例如“总量控制”“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操作方式[7]。在这种动态平衡中如何加强对存货的监管与控制,成为质押业务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银行的质物保管人,必须在日常的保管中加强对质押物的养护与保管,企业一旦无力还贷必须保质保量的将质物交由银行处理。在采用动态质押的业务模式下,作为出入库的控制者和存货的检验保管者,物流企业成为银行开展相关操作的主要支撑点。

 

4. 基于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

 

随着中国物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行业竞争将继续加大,中国物流企业将如何在物流巨头企业的夹缝中求生存?物流服务创新成为必有之路。在物流金融的运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已突破了原有的仓储、配送等职能,开始参与到企业的融资流程中,提供包括出质货物监管、信用评价、货物信息供应、还款担保等多种服务,在服务创新方面有所尝试,但与世界顶级物流公司相比其服务层面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本土物流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基于供应链层面提供物流网络优化设计服务。现代经济中,竞争已从企业层面上升到供应链水平,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找准自己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在产业上、下游的协调运作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物流金融的信用评价强调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与核心企业的关系,要降低金融机构的借贷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就必须实现物流网络的优化。3PL作为连接供应链各节点的纽带,掌握着包括产、供、销等多方信息资源,对供应链有全局的把握,同时熟知物流专业知识,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引入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必将在物流网络的优化业务中占据有利地位,提高物流企业服务的附加值。

 

2)基于物流业务的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例如在物流金融的运作中,针对金融企业的操作难点,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在不泄露业务对象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提供相应参数,其中包括货物变现能力评估、变质风险评估、价格波动风险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等等。通过参与企业融资过程,与银行、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增加收入的同时锁住顾客,用服务打造企业的竞争力。当然,咨询服务供应领域不会仅限于物流金融,还可以扩展到包括投资项目策划、企业产品开发、物流成本核算等各方面。

 

3)在质押融资中,协助银行进行抵押货物的变现。质押融资中,一旦借贷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还款,抵押物资将被银行强行变现还贷。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开设抵押物收购或中介销售等服务,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网络优势,将存货转手销售,必要时还可将半成品进行简单再加工保障企业和银行多方利益,增加公司利润,促进物流金融顺利开展,实现多赢。

 

4)开展短期融资相关业务。物流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解决资金问题的可行渠道,但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银行自身的多方局限性,由银行作为主体推广物流金融还存在很多问题,相较之下由物流企业开展相关融资业务更符合行业要求。然而,限于法律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8]。虽然就目前来看,物流企业无法直接开展金融活动,但在物流金融的巨大投资回报下,相信很快就会有相关服务开发出来,在既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使物流金融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下有效开展。

 

5.结论与展望

 

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模式,使得“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它在拓展了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中小企业与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是一种多赢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在世界领先物流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以后,我国本土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联合也好,服务创新也好,总之中国的物流企业必须学会在逆境中不断成长,安于现状必将被市场淘汰。

 

参考文献:

 

[1] 冯耕中.物流金融业务创新分析[J].预测,2007,(26.

 

[2] http://www.ynxxb.com/cindex/show2007-11-28

 

[3] 彭志忠.物流金融的价值链提升要素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2007,(4.

 

[4] 彭志忠、王水莲.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物流金融信任机制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7,(6.

 

[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报告[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70.

 

[6] 李毅学、徐渝、王非.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外比较分析及案例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7.

 

[7] 冯耕中.物流金融业务创新分析[J]2007,(26.

 

[8] 张李峰.商业银行质押监管融资模式探析[J].中国储运,2007,(11.

 

[9] 李娟.物流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新思路[J].商场现代化,2007,(5.

 

 

责任编辑:紫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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