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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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办交通

    近几年来,湖南省交通事业发展迅速,全省基本形成了以“一纵三横”高速公路为主骨架,7条国道和64条省道为主干线的公路网络和以洞庭湖为中心、湘资沅澧四水干流为主干的航道网络。“十一五”期,省委省政府又规划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投资1735亿元。2008年,新开工高速公路18条,今年又新开工高速公路14条,32条高速公路总投资达到2204亿元。

 
  要完成如此巨大的投资,单靠交通部门一家显然是不行的。为此,省交通厅积极与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衔接、沟通,赢得各市州、各部门的广泛支持,真正做到了全民办交通。特别是争取财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交通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
 
  根据省政府的规定,省财政对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实行统筹调剂,调剂比例为收费总额的8%。交通厅认为交通建设资金非常缺乏,应该将交通非税收入集中用于交通建设,不应再从中调剂资金用于其他事情。2006年省财政厅出台了免征交通非税收入统筹资金的政策。截至2008年底,节省交通建设资金18亿元。为支持交通建设,又考虑水利建设的需要,省财政厅出台了包干政策,每年交通收费收入应缴纳的水利基金按6000万元包干,而现在湖南省每年的交通收费收入已达100亿元以上,一年就可节省水利基金支出2亿多元。
 
    与此同时,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在交通收费项目上予以大力支持,2006年规范了公路运输管理费收费项目,批准并开征了站场、驾驶员培训等运输管理费,每年多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2000万元。2007年,对货物港务费收费对象进行了调整,由向货主征收改为向船主征收,不但便于征收,减少了征缴矛盾,且每年多征收2400万元。
 
  此外,在交通收费标准方面予以倾斜。制定了高速公路路政施救标准,提升工作效率,减少路产路权损失。针对湖南省西部高速公路处于山区和建设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制定西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即在本省一般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对分车型收费的车辆增加0.1元/车公里,对计重收费的车辆将基本费率提高0.01元/吨公里,特大型隧道和桥梁叠加收费。通过提高标准,增强了全省高速公路的收费还贷能力。
 
  2007年,省财政厅与交通厅还联合出台了《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考核奖励试行方案》、《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考核奖励试行方案》、《湖南省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考核奖励试行方案》,明确了考核基数和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交通征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交通规费和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促进了交通收费工作。
 
  通过多方调研,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在京珠高速路网实行计重收费,不但减少了超载车辆,降低了公路损耗,减少了道路养护支出,同时增加了通行费收入。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由于湖南省目前正处于交通建设的高峰期,资金需求量大,省财政厅除了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外,每年还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支持交通建设和交通事业发展。
 
  为推进省路网建设,每年经常性投入4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其中农村公路2.5亿元,出省通道0.5亿元,农村公路养护1亿元。
 
  为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缩少与周边省份的差距,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尽管交通厅采取了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但还有巨额资本金无法落实,仅2008年18条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就有216亿元资本金缺口。经省政府协调,省财政厅承诺由省财政全额解决缺口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逐年安排到位,今年新开工的14条高速公路的资本金缺口省财政仍承诺由其解决。
 
  随着交通建设的不断推进,交通厅日常支出越来越多,为确保单位运转正常,省财政厅从紧张的财政资金中逐年增加交通厅事业费,目前每年事业费为4000万元。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除高速公路外,湖南省本级的交通负债为184亿元。同时按全省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现行交通建设补助政策,除高速公路外,“十一五”后期交通建设还需建设资金2 47亿元。为彻底解决交通部门省本级负债和维护交通建设政策的延续性,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期交通建设任务,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解决税费改革后全省交通建设的上述资金需求,共计431亿元,为“十一五”期交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彻底解决交通建设的后顾之忧。
 
为财务管理提供强力支持
 
  根据行业特点,省政府为交通部门财务管理提供了强力支持,不仅明确筹资主体,规范财务管理,还支持制定交通预算定额标准,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支持交通厅加强资金监管和调度,支持开辟筹融资渠道,以保证交通建设顺利进行。
 
  2006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建设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国省干道建设由市(州)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按“谁负责建设,谁负责筹措”的原则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资金筹集和资金监管责任,省财政厅与交通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一般公路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办法。为加强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规定部、省统筹的除农村公路外的交通建设资金均由省交通厅集中管理和拨付;为了加强资金监管,加速资金拨付,同时防止资金被业主挪用、滥用,办法规定省交通厅集中管理和拨付的交通建设资金分别由省交通厅所属的各行业局实行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省略了市州主管局和项目业主等中间环节;为了提高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率,防止出现“钓鱼”工程、“胡子”工程,促使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办法明确省补市州的建设资金,省和市州要签署项目支付协议,明确双方就单项工程的支付比例,严格按进度、按协议、按比例付款。交通部门有交通部门的特点,财政部门制定的省一般预算定额标准很难适用于交通部门。为此,交通厅邀请财政厅对省交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取得了省财政的支持。
 
  2006年,交通厅请有关专家就全省交通定额标准进行了课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抄送了财政厅,得到了财政的认可,同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2007年和2008年的预算编制当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全省交通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省财政直接支付的要求,交通厅各项规费均应由省财政厅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但省交通建设和养护还有大量的资金需由交通厅贷款解决。为方便交通厅贷款,且便于加强对交通建设、养护、还贷资金的监管,省财政同意交通厅交通建设、养护、还贷资金拨付给交通厅,再由交通厅通过各行业局拨付到用款单位,加强了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在国家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先行垫付资金,确保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中2008年垫付交通建设资金10亿元。
 
  湖南省交通建设资金来源有限,但又处于建设和还贷两个高峰期,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多元化开辟筹融资渠道。省财政厅对此非常支持。一是同意交通规费担保,促成银行贷款。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大背景下,银行为化解风险,要求省财政出具费改税后的交通资金能用于贷款担保的承诺,对此,省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按银行要求出具了担保文书。二是协助交通厅打造交通融资平台。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交通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打造了湖南省交通融资平台,目前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的贷款协议已超过1000亿元,开行对全省交通发放贷款总额已达到400亿元,其中5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全省交通建设。三是积极支持交通引用国外资金,不但争取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尽量安排我省引进世行、亚行贷款,同时对交通厅使用世行、亚行贷款尽量提供方便,简化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湖南省现行交通管理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省公路、运管、海事、征稽等部门行政关系在地方,资金分配管理在省,这种管理体制很难调动地方政府办交通的积极性。实行部门预算后,这一体制的弊端更加突出。为加快推进省交通建设,发挥各级政府办交通的积极性,交通厅加强了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省财政厅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多次到交通厅调研,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了慎重、稳妥,他们还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全省14个市州和交通厅各行业局进行细致的调研工作,找出问题的症结。为了学习兄弟省成功的经验,省财政厅和交通厅及其他相关部门一起赴江西、湖北、河南等兄弟省调研取经。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湖南省的实际,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在这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省财政厅和交通厅上报省政府的《关于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就吸收了调研成果。目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已经正式下发,《意见》的实施,势必推进全省交通事业发展。
 
责任编辑: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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