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从2010年4月12日零时许,辽源市出租车计价器开始试运行,5月1日零时起正式运行。
据了解,自2010年4月12日零时起,辽源市城区出租车实行计价器收费制度。城区出租汽车运营必须使用计价器,对不使用计价器或对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乘客有权拒绝付费。
为保证计价器使用的顺利进行,辽源市运管处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庆网 20100415)
责任编辑: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