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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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银松在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抓好落实努力推进我国现代物流统计工作
 
——在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
 
一、充分认识我国物流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统计,“十五”期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158.7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近1.4倍,年均增长23%。据测算,“八五”时期单位GDP对物流需求的系数平均为1:1.54,“九五”时期上升至平均1:1.58,“十五”时期更是提高到1:2.18,明显高于“八五”和“九五”时期的水平。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现代物流业的支撑。因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物流统计,是现代物流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统计核算,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发展水平、比例关系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是监测、分析物流运行状况,制定物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物流发展水平如何,物流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有多大,都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对物流运行水平和质量进行经济考量与解释。物流发展越快,对国民经济影响越大,这方面的需求就越迫切。
 
伴随我国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发展,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物流统计数据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过去,由于没有建立系统的物流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没有统计数据资料,缺乏量化依据,很多工作缺乏统计数据的支撑。物流企业因不掌握市场需求,在经营中存在盲目性。有时为了分析问题的需要,只能利用现有的货运量、货运周转量等指标,因为运输是物流过程中实现货物空间位移的中心环节,用这两个指标来衡量物流规模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却不能真实反映物流的全貌。也有学者根据GDP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进出口总值等国民经济核算指标,结合国际经验来估计我国的物流规模、需求量等,但这仅仅是从宏观上对物流需求的简单估算,与我国物流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同时,因为不同的研究人员采用不同的数据比例估算,造成同一个指标有多种结果,如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例,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三十不等,其间的差额较大,给理论分析带来了混乱,使实际工作无所适从。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一直把物流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组织推动。从2004年的试行办法,到今年正式制度的建立,我国的社会物流统计数据已连续两年正式对外发布,这些物流统计数据结果,相对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物流运行的实际情况,澄清了社会上一度出现的物流数据混乱的局面,对掌握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加强物流宏观调控,引导企业经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宏观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现代物流产业政策规划的制定、贯彻实施,以及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反映等,都需要一套科学、准确、系统、全面、灵活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方法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来保证。认真组织做好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对于加强物流基础管理、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推进物流现代化进程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近年来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组织推动下,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积极开展物流统计研究工作
 
从200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研究国外物流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有关我国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与方法制度方面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根据我国物流发展的需求和国外物流统计的情况,对建立我国物流统计的基本内容和指标体系形成了共识。
 
在指标设计方面,我们既考虑国内物流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与国外物流统计接轨,提出了从物流规模、物流费用、物流效益、物流投入等方面设计指标体系。在统计方法上,我们提出了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统计的数据基础,采取社会物流核算与企业统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2003年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会同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在京召开了关于建立现代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的座谈会,听取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与设想,并就建立我国现代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范围、统计方法以及工作思路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这次会议非常重要,直接推动了我国物流统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会议也对开展物流统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要以社会物流总费用作为物流统计的核心指标。二是物流统计应采取利用现有数据核算和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物流统计工作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的组织指导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尽快推动我国物流统计工作的开展。
 
第二,建立了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
 
2003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力量,着手设计我国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与方法。到2004年初,联合会提出了一套能基本反映我国社会物流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该指标遵循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普遍观念,以物流费用指标为核心指标,同时以物流费用指标的构成指标为纵向,以物流需求、供给、市场规模、最终产出、可持续发展能力、物流业务活动量等物流费用构成因子指标为横向的梯型结构型指标体系,来反映我国社会物流的整体规模、水平、发展趋势,以及分行业、分地区、分企业、分指标的物流运行状况、特征、规律。200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联合会提交的《我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实行方案)进行了评审。
 
200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试行)>的通知> 》。按照制度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体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与核算工作。这一文件的印发标志着我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的正式建立。该制度的建立,对于全面监测分析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是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第三,定期核算并发布物流统计数据
 
根据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我们正式系统地对我国“八五”时期以来有关物流发展运行情况进行了核算和分析,并形成了按季度统计的制度。200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第一次正式对外联合发布我国物流运行情况,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从此,我国社会物流领域有了公开、正式的政府数据,澄清了社会上一度出现的物流数据混乱的现象,进而填补了我国物流统计工作的空白,为各级政府及时监测、了解国内物流运行情况,制定十一五物流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四,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
 
在定期核算发布我国物流统计宏观数据的同时,根据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我们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全国重点企业物流情况统计调查工作。该调查采用重点调查方式,依据国家统计局普查名单,按行业、地区代表性原则,选择一批企业进行。
 
通过重点企业物流情况统计调查,了解了国内煤炭、水泥、钢铁、石油石化、化学工业、机械、有色金属、纺织、烟草等工业行业和批发贸易行业的物流运行状况、物流业务构成及发展趋势、物流费用水平、物流装备状况等,了解了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的业务规模、发展水平、收入与效益等经营情况,为更加深入地掌握我国物流发展趋势,更加系统地分析我国物流总体运行质量、社会物流成本变化趋势、社会物流效益增长、以及我国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等提供了更加丰富的资料。2005年1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在北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全国重点企业物流统计调查报告。根据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规定,全国重点物流企业统计调查及企业排名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各地物流统计工作正逐步展开
 
随着我国现代物流的不断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对推进本地物流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深圳等省市,在推动本地物流统计工作上做了很多努力,湖南、武汉、四川、重庆、广西等省市也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就本地物流统计工作的开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会上,有些地方将介绍他们的经验和体会。我相信,这些经验对其他省区市将会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
 
三、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推进我国物流统计工作
 
近年来,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社会物流统计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统计渠道还不够畅通;二是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企业物流统计核算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物流统计的基础还十分薄弱,统计上报时间滞后,统计分析水平不够;四是各地物流统计工作进展不平衡,多数省区市还没有建立物流统计制度。
 
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物流业将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这将对物流统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高对物流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真正把物流统计工作作为现代物流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宏观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制度性工作抓紧抓好。
 
下一步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现有统计基础,在继续完善统计核算与企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的同时,推动各省区市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和物流统计核算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物流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物流统计分析与研究水平,使我国物流统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形势紧迫,任务繁重,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国物流统计工作加快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625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本地区物流统计制度,尽快开展本地区物流统计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区和50多个中心城市制定了当地的物流发展规划,不少地方形成了综合性的物流工作协调机制。随着地方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统计数据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开展物流统计核算迫在眉睫。
 
现行的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制定的,属于政府统计的组成部分,具有国家法律效力。2005年9月,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物流统计核算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参照国家统计核算方法,建立起本地区的物流统计核算制度。今年6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625号文件,进一步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本地区的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在这里,我们明确要求各地物流统计工作统一由当地物流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明确物流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625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本地区物流统计制度,尽快把本地区物流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各地物流工作牵头单位,要本着对物流统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当起本地区物流统计制度建立和物流统计工作开展的领导责任。要充分重视物流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物流工作牵头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定或委托有关单位承担物流统计的具体工作,要定期予以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是各地在开展物流统计工作时,一定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625号文件精神执行,确保统计指标体系、核算范围和口径的一致,以保证全国各地物流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在此基础上,各地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部分核算指标和调查范围。
 
三是各地具体承担物流统计工作的单位,切实解决物流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地区物流统计制度的顺利建立和物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筹集必要经费,设立专门的物流统计岗位,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做到岗位、人员、经费三落实,这是做好物流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四是建立物流统计信息联系制度。国家各部门之间、国家与地方之间、地方各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广泛建立起联系,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沟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提高物流统计工作水平。
 
第二,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
 
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是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知道,物流统计核算分不出行业,要取得不同行业的物流运行情况,并进行结构分析,必须通过企业调查。这项工作全国要搞,地方也要搞。搞好这项工作,对于全面了解现代物流业的规模、结构,监测分析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运行情况具有重大意义,既可以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又可以为物流企业掌握市场需求,搞好物流业务经营提供指导。
 
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已进行了两年,今年的各项调查核算工作在国家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数据上报工作已基本结束。通过这两年开展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我们感到采用直报形式效果很好,但也存在问题。如渠道和沟通不够顺畅,上报难情况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从客观上讲,社会物流统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人对物流统计指标的概念、范围、计算方法认识不清。同时,物流统计的基础还十分薄弱,很多企业缺乏统一的物流统计核算体系,不少数据需要统计部门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共同收集整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很大。从主观上讲,部分地方和企业对这项工作不理解,不愿意承担此项工作。
 
为了搞好今后一年一度的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紧密依靠地方和行业协会,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物流统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人员了解物流统计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和计算方法,掌握物流统计报表的填报方法;
 
二是紧密依靠地方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把地方的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做好,做扎实。
 
三是从2007年开始,各省区市也要开展重点企业物流调查工作。具体办法是按照国家制度要求,采用重点调查方式,依据统计局普查名单,按行业、地区代表性原则,选择一批企业进行
 
第三,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物流统计核算体系
 
物流统计工作的推动要有一个制度,今后的物流统计工作要统一到全国的制度上来,制度不合理的地方要完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和自身的需要适当增加部分核算指标和统计范围,但不要自行单搞一套。
 
第四,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加强物流统计分析与研究
 
物流统计数据来之不易,要使用好。要学会通过物流统计数据,对物流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物流运行状况、物流业务构成、物流费用水平、物流装备状况进行深度分析,一方面更深入地掌握物流发展趋势,为制定现代物流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更加科学权威的依据,另一方面为企业物流业务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责任编辑:刘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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