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一、二、三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9〕109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对2010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现将2010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2010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07291.htm
责任编辑:周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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