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钢铁行业应用定标比超方法开展竞争情报研究的发展趋势
3.1 组织牵头开展定标比超研究树立行业标杆
国内外钢铁行业相关组织开展定标比超研究的案例证明:组织应用定标比超方法开展竞争情报研究比企业独自开展对标分析更具优势。组织可以通过成员企业的参与相对容易地获得更全面、更可靠的信息;可以通过对标分析树立行业标杆;并在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信息共享机制服务于成员企业。企业则可以通过参与组织活动低成本获得行业标杆信息,进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策略、采取措施实现赶超。
3.2 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对标分析的效率
唐钢通过企业内部局域网,编制和开发了适用于对标管理的集群信息系统。实践证明,该系统提高了信息处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了唐钢对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世界钢铁协会利用互联网建立了钢铁行业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平台(http://www.worldsteel.org/climatechange/),通过成员企业的参与收集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开发相应的信息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分类、比对、分析研究,并将研究结果编制成案例供成员企业学习。
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对标分析,不仅便于数据的收集、存储、查询和分析,还可以形成数据、信息的历史积淀、便于今后进一步开展趋势分析和预测。也是钢铁行业制定合理的碳减排目标的依据。
3.3 多种途径确定标杆
德国蒂森克虏伯“汽车引擎罩定标比超研究”和“SLC轻型客车底盘横梁”两个案例说明:标杆的确定并非完全来自对标分析,行业标准、高级别产品的技术标准、理论极限值甚至法律规范都可以作为标杆。
同时,中国钢铁协会的“对标挖潜活动”、蒂森克虏伯的“CPC反压铸造法”和“InCar项目”两个案例、以及萨尔茨吉特的EVP项目都显示,定标比超是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标杆的树立可以是项目的起点,也可以是企业运营中阶段性的终点。通过不断的实验、对比研究创造更好的产品、工艺,树立新的标杆,不断实现赶超才是真正目的。
4 钢铁企业单纯利用定标比超方法的不足及建议
4.1 企业单纯利用定标比超方法开展竞争情报研究的局限性
4.1.1 难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钢铁企业单独与国内外竞争对手交流获取信息开展定标比超研究,往往难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有些企业为保护自身竞争力,利用不完整信息与竞争对手交流,给对标分析工作造成困难。有些对标分析活动选用的指标数据涉及企业秘密,不宜交流。企业如何依照伦理和相关法律做到信息共享,合法开展对标分析研究,仍是不少专家学者正在探讨的问题。
4.1.2 导致企业同质化和市场完全竞争
片面应用定标比超方法开展竞争情报研究,可能导致企业同质化竞争。从单个企业来看可以通过对标分析在一定时间段内提高运作效率,然而企业之间相互模仿导致相对效率差距缩小。各个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甚至供应销售渠道大同小异,造成市场完全竞争,使企业在运作效率上升的同时利润却在下降。
4.1.3 缺乏实现赶超的策略性
定标比超是一种通过信息收集、分析比较、树立标杆、寻找差距继而实现赶超的方法,其本身不具备实现赶超的能力。企业即使单纯通过对标分析找到与标杆的差距,也未必能制定出正确的赶超策略。正如上文所说,盲目模仿只会造成同质化和恶性竞争。
近年来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企业通过对标进行模仿的障碍也在逐步提高,“技术鸿沟”是无法通过对标分析跨越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市场预测,是制定正确赶超策略必不可少的一环。
4.2 钢铁企业利用定标比超法开展竞争情报研究的几点建议
4.2.1 积极利用组织搭建的平台
作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世界钢铁协会等组织的成员,我国钢铁企业应当通过主动参与组织发起的各种活动来获取标杆数据和相关信息。例如德国钢铁协会建有自己的E-learning平台,某些对标项目结束后会总结出标杆案例放在该平台上,供成员企业以及德国中小型企业学习。
4.2.2 不局限于竞争对手之间
钢铁企业产业链较长,对标活动可以在产业链的任意环节展开,可以通过上下游合作确定标杆。例如上游设备供应商可以提供设备运营效率方面的标杆数据;下游客户需求多种多样,可以把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性能方面的要求作为标杆,这样不但可以克服定标比超方法缺乏市场预测能力的缺陷,还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4.2.3 情报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合作
根据经验,在技术领域开展对标分析、实现赶超难度相对较大。尤其在钢铁生产和产品应用过程中,往往会有许多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对标分析需求,单靠情报人员很难开展工作,需要技术人员与情报人员协同:技术人员发挥业务、技术专长制定对标策略,确定核心指标体系;情报人员通过人脉或信息网络牵线搭桥促成对标交流,或者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挖掘信息。技术人员与情报人员合作,才能避免情报人员在技术领域面面俱到,样样不精的尴尬,把定标比超方法用到极致。
4.2.4 多种方法并用
显而易见,由于对标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企业独立开展大范围的对标分析也存在瓶颈,所以钢铁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各种方法开展竞争情报的分析研究。文档分析、SWOT分析、专利分析、价值链分析、财务分析等方法都是常用的竞争情报信息分析法。
同时要意识到,建立基于竞争情报研究的数据库和信息分析机制是开展情报研究的基础。
5 结语
通过对世界钢铁行业中各组织和企业应用定标比超方法的案例研究,可以看出国内许多钢铁企业都能够从管理层面出发开展定标比超,通过企业之间各个环节的对标分析确立标杆。国外钢铁企业的案例多侧重于在技术研发过程中采用定标比超方法。标杆的选取可以来自行业标准、高等级产品标准等。利用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对标分析的效率。钢铁企业独自利用对标开展竞争情报研究很难获得完整信息。单纯利用定标比超方法会导致企业同质化和市场完全竞争。定标比超法本身不具备实现赶超的能力。制定正确的赶超策略需要正确的市场预测和技术创新能力做支撑。钢铁企业应当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情报意识,积极利用组织搭建的平台,拓展交流渠道,甚至通过与上下游的交流合作确定标杆。同时要认识到,多种方法有机结合才能制定正确的赶超策略。
责任编辑:紫藤